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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公務人員"申訴&復審"的差別?
(D)   49.依據九十二年五月六日修正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該法提起何種救濟程序?
(A)請願      (B)再申訴      (C)訴願      (D)復審
(A)   100.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該法規定先行提起:
(A)復審      (B)申訴      (C)訴願      (D)行政訴訟


(C)   24.公務員主張服務機關提供之辦公室照明設施不足,致損害其視力,得循下列何項程序救濟?(A)訴願      (B)復審      (C)申訴      (D)國家賠償
(C)   93.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提供之工作條件或所為之管理,認為不當時,可提起何種救濟途徑?(A)行政訴訟      (B)復審      (C)申訴、再申訴      (D)訴願

選擇題答題方式是不是抓"行政處分"的就是選復審?其他就選申訴?
找錯補習班唉法律概念還是....點點點
請善心人士指點..感謝你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6-12-17 18:55 |
月光海豚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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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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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陳治宇老師有...
復審是針對會改變你身分或俸金的處分之救濟
申訴再申訴都是針對你週遭環境的改變為主 不會改變你的身份和俸金就對
你上課有認真聽嗎 還是聽別的老師呢@@ 至少這些基本的 陳老師都會強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6-12-17 1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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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應該是志光的老師吧
我不是志光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6-12-17 20:09 |
myv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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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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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傳 陳治宇(志光) = 陳傑(大東海)
不知您是否在大東海上課@@


[ 此文章被myv3688在2006-12-18 17:50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 | Posted:2006-12-18 1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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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東X的
陳傑我沒上過哦
因為今年下半年重點擺在"商事法"跟"財政學"
可能先等這二科搞定了才會去聽他的課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6-12-18 1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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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月光海豚於2006-12-17 19:36發表的 :
這...陳治宇老師有...
復審是針對會改變你身分或俸金的處分之救濟
申訴再申訴都是針對你週遭環境的改變為主 不會改變你的身份和俸金就對
你上課有認真聽嗎 還是聽別的老師呢@@ 至少這些基本的 陳老師都會強調


我對法律真的是....以前我大學時修商事法
翻書考試哦也是一當再當
什麼叫欲罷不能丫...我同學的微積分從大一死當到大四
老師都覺得可憐了才同情放過他
每個人都有比較搞不定的科目吧
不能別人不懂就說上課都沒認真丫
我還在找書當中..想找有對法條解釋附上實例讓我想像一下
這樣我比較看得懂..全部法條我就不行了
謝謝你幫我解答哦...我現在大概會分復審跟申訴的差異了
感謝你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6-12-18 18:21 |
dejavuPac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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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樓主問的這四個題目
其實都是法條
法條記住
自然就會選了

復審部分
還有一些釋字上的突破
一併提供樓主參考

p.s.我也是大東X的
這個表就是上課整理出來的


[ 此文章被dejavuPacino在2006-12-18 19:46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6-12-18 1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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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X海的學員哦...你這是那位老師上的丫?
老實說你覺得大東X好不好?
我還保證班的勒不過超後悔的
我報的科不適合去大東X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6-12-18 21:39 |
dejavuPac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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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CUNNING於2006-12-18 21:39發表的 :
有大X海的學員哦...你這是那位老師上的丫?
老實說你覺得大東X好不好?
我還保證班的勒不過超後悔的
我報的科不適合去大東X

我也是保證班(面授)
行政法是陳薇老師教的
So far so good
並不會後悔
因為家附近就有分班
沒課的時候隨時可以去分班補看VCD視訊
很方便…^^
……唸書這種事情……我想找到適合自己的方法最重要
雖然我自己也還在摸索當中
不過這次基四的應考經驗讓自己實地了解該補強的地方
是此次應試後最大的收穫
國考不是一蹴可幾
實力需要時間與心力的雙重灌溉才能茁壯
一起共勉之
加油喔 p^^q


p.s.要謝謝陳薇老師
第一次考國考
基四行政法概要就有不錯的成績
可惜老師似乎不教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6-12-18 22:23 |
一定要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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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也是大東x的保證班耶!我上過陳薇的刑訴及民訴,也上過陳傑的行政法及法緒,
那時剛初學法科,所以懵懵懂懂的,一路斷斷續續學習,而因為是保證班可以無限次上課;
不過我現在在保成上課,說真的,要更上一層除了自已努力外更需要水準上的師資。
以上是自已的心得。
(ps八卦:聽說陳薇及陳傑是夫妻喔。不知真的還是假的?)


一定要上榜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6-12-18 2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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