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43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upside 手機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資訊教學] 防範郵件欺騙攻擊 解析「文本文件」的附件
防範郵件欺騙攻擊 解析「文本文件」的附件


假如收到的郵件附件中有一個看起來是這樣的文件:QQ靚號放送.txt,您是不是認為它肯定是純文本文件?我要告訴您,不一定!它的實際文件名可以是QQ靚號放送.txt.{3050F4D8-98B5-11CF-BB82-00AA00BDCE0B}。{3050F4D8-98B5-11CF-BB82- 00AA00BDCE0B}在註冊表裡是HTML文件關聯的意思。但是存成文件名的時候它並不會顯現出來,您看到的就是個.txt文件,這個文件實際上等同於QQ靚號放送.txt.html。那麼直接打開這個文件為什麼有危險呢?請看如果這個文件的內容如下:***(內容過於危險,這裡不予給出)。



您可能以為它會呼叫記事本來執行,可是如果您雙擊它,結果它卻呼叫了HTML來執行,並且自動在後台開始格式化d盤,同時顯示「Windows is configuring the system。Plase do not interrupt this process。」這樣一個交談視窗來欺騙您。您看隨意打開附件中的.txt的危險夠大了吧?


欺騙實現原理:當您雙擊這個偽裝起來的.txt時候,由於真正文件延伸名是.{3050F4D8-98B5-11CF-BB82-00AA00BDCE0B},也就是.html文件,於是就會以html文件的形式執行,這是它能執行起來的先決條件。


文件內容中的第2和第3行是它能夠產生破壞作用的關鍵所在。其中第3行是破壞行動的執行者,在其中可以載入帶有破壞性質的命令。那麼第2行又是幹什麼的呢?您可能已經注意到了第2行裡的「WSCript」,對!就是它導演了全幕,它是實際行動總指揮。


WScript全稱Windows Scripting Host,它是Win98新加進的功能, 是一種批次語言/自動執行工具——它所對應的程式「WScript.exe」是一個腳本語言解釋器,位於c:WINDOWS下,正是它使得腳本可以被執行,就像執行批處理一樣。在Windows Scripting Host腳本環境裡,預定義了一些對象,通過它自帶的幾個內置對象,可以實現獲取環境變數、創建快捷方式、載入程式、讀寫註冊表等功能。


下面我們通過一個小例子來說明Windows Scripting Host功能是如何的強大,使用又是怎樣的簡單,被有心人利用後的威脅有多大。例如有內容如下的*.vbs文件:

 Set so=CreateObject("Scripting.FileSystemObject")

so.GetFile(c:windowswinipcfg.exe).Copy("e:winipcfg.exe")


就是這麼兩行就可以拷貝文件到指定地點。第一行是創建一個文件系統對象,第二行前面是打開這個腳本文件,c:windows winipcfg.exe指明是這個程式本身,是一個完整的路徑文件名。GetFile函數獲得這個文件,Copy函數將這個文件複製到e盤根目錄下。這也是大多數利用VBscript編寫的病毒的一個特點。從這裡可以看出,禁止了FileSystemObject這個對象就可以很有效的控制這種病毒的傳播。用regsvr32 scrrun.dll /u這條命令就可以禁止文件系統對象。


欺騙識別及防範方法:這種帶有欺騙性質的. txt文件顯示出來的並不是文本文件的圖示,它顯示的是未定義文件類型的標誌,這是區分它與正常.txt文件的最好方法。識別的另一個辦法是在「按WEB 頁方式」檢視時在「我的電腦」左面會顯示出其文件名全稱,此時可以看到它不是真正的txt文件。問題是很多初學者經驗不夠,老手也可能因為沒留意而打開它,在這裡再次提醒您,注意您收到的郵件中附件的文件名,不僅要看顯示出來的延伸名,還要注意其實際顯示的圖示是什麼。對於附件中別人發來的看起來是. txt的文件,可以將它下載後用滑鼠右鍵選擇「用記事本打開」,這樣看會很安全。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 | Posted:2006-12-16 14:0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2292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