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853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oy-Ghost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5 鲜花 x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修行][分享] 谈苦说乐
苦乐本是一体两面,是相对待的。假如没有尝到苦果是苦的,怎么会知道甜果是甜的呢?故没有贫困之苦,不能显富贵之尊;没有疾病之痛,不能显健康之好;没有危难之患,不能显安定之平。
世人之苦..
爱乐欲恶,欲求不得,杂念烦恼,为心理之苦。
百病丛生,老尽将至,体里力弱,为身理之苦。
熙熙攘攘,终日营营,劳苦奔波,为生计之苦。
世人之乐..
色香味触,感官享受,以为身心之乐。
富贵荣华,权势名位,以为人生之乐。
世人以假为真乐,故招来无数的烦恼和苦根,而不自觉,仍然昏昏沉沉。烦恼是由
无知、无明、执着、妄心者而起..
无知者,事理不通;无明者,心性不明;执着者,为相所束;妄心者,虚幻不实。
事理不通,好自专用,不知为知,随欲随为,则受烦恼之苦。
心性不明,虽言修持,气质未改,毛病未除,心不静,气不平,则受浮躁之苦。 为相所束,如心留物,时时留影,顽执不化,则受自缚之苦。
心若不赏,则起妄心,境随心生,不知诸境,皆是虚幻,杂念丛生,而起妄想,造 诸恶业,则受果集之苦。
故心要赏,叉要虚。虚则理来居,实则妄不生。唯实故虚,唯虚故实。
人若执小身为我,则众患必至,诸苦成集。盖身乃苦之本..

有我则必受刀割、剑刺、棍打、纯纹之苦。
有我则必受火噬、水浸、饥饿、寒暑之怠。
有我则必品入会、嗔、痴、使、酒、色、财、气之缠。
有我则必受说诈、懊悔、耻辱之痛。
有我则必受奈乱规矩、门路τ之乱。

何者是开?清心便闲。何者是安?无求便安。
此身常放在闲处,荣传得失不能差遣我;
此心常宏在静中,起非利甘于“不他州州眛拔。
故「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人乃四大假合所成,四大分散,我在何处?是以修道当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勿因 我执而造诸罪业,既身非我所有,则身外之物,亦非我所拥有。真正的我,就是自性,而真正的我所拥有,就是罪过与功德。
吾命可贵,杀生不应,自己事自己了,年轻有为,朝气蓬勃,宜知珍惜!宜当精进



Joy-Ghost   ^o^
一句温暖的话,就像往别人的身上洒香水,自己也会沾到两三滴。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新西兰 | Posted:2006-07-02 17:42 |
adamlee9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贴图天使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                       &n ..                       &n ..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53 鲜花 x74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春有百花秋有月
夏有凉风冬有雪
若无心事挂心头
便是人间好时节

慧开禅师

春夏秋冬
接受现实


虚拟的世界虚拟的心年轻的宇宙年轻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7-02 18:54 |
yann00628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4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苦乐都是中道的觉受.只因个人执着一个我.才有苦受和乐受.愿大家常住当下.............


~是不是来朵 支持鼓励~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7-04 12:5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426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