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09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neoscc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79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古文][分享] 韓愈-祭鱷魚文
  維年月日,潮州刺史韓愈,使軍事衙推奏濟,以羊一豬一,投惡谿之潭水,以與鱷魚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烈山澤,罔繩擉刃,以除蟲蛇惡物,為民害者,驅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後王德薄,不能遠有,則江漢之閒,尚皆棄之,以與蠻夷楚越,況潮嶺海之閒,去京師萬里哉?鱷魚之涵淹卵育於此,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神聖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內,皆撫而有之。況禹跡所揜,揚州之近地,刺史縣令之所治,出貢賦以供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之壤者哉?

  鱷魚!其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鱷魚睅然不安谿潭,據處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種其子孫;與刺史抗拒,爭為長雄。刺史雖駑弱,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伈伈睍睍,為民吏羞,以偷活於此耶?且承天子命以來為吏,固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

  鱷魚有知,其聽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鯨鵬之大,蝦蟹之細,無不容歸,以生以食,鱷魚朝發而夕至也。今與鱷魚約:盡三日,其率醜類南徙於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終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聽從其言也;不然,則是鱷魚冥頑不靈,刺史雖有言,不聞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聽其言,不徙以避之,與冥頑不靈而為民物害者,皆可殺。刺史則選材技吏民,操強弓毒矢,以與鱷魚從事,必盡殺乃止。其無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6-09 10:2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555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