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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道] 论「生死的真义」
庄子说:「善吾生者,即所以善于死。」为人如果使自己生得有意义有价值又无亏节操,当然善生即所以善死。死为人生终了,亦必至死方能完成「我」和完成「生」,古人所谓「盖棺论定」,不盖棺则始终不能论定,始终不能完成。于是「善吾死」应较「善吾生」重要。
就一个人的肉体生命言,即是自然生命言,则生死易见,亦易分;若就一个人的精神生命言,亦即是历史生命言,则生与死既不易见,亦不易分。有许多人看来是活着,其实,其生犹如死,因其生无殊于死;有许多人看来是死了,其实,其死如生,因其死无殊于生。故求长生之道,不能在生中求,而只能在死中求。且就自然生命之「我」言,「我」亦随时随地在向死的途中前进,不断在死去,昨日之我,非今日之我,今日之我,又非明日之我,而此一刹那的我,亦非彼刹那的我。我虽在生中,实则无时不在死中,又何尝有个「真我」在?何尝有个金刚不坏的不死不灭的「生」在?
一个人如果只是禽视兽处,则即使活到一百岁,其生亦与禽兽何异?所以为人不能仅在生中求生,一个人要求其「生」之有意义与价值,要放射生命之光芒,常不在其生前之尊贵,而在其死后之庄严与灿烂。因为这是其人生最后的完成。
一个人如有了悟于死是为完成「人」,完成「生」,完成「我」之意义,并了悟于死生无有分际时,则自能随时可死,随时能死。人当决心死时,则心境自开,而名利得失、富贵贫贱、寿夭之念亦自无。
孟子曰:「人之所异于禽兽者几希?」此几希的相差,即在禽兽只是有肉体之生命,而无了悟,无觉识,而人则有道义的生死,且有了悟有觉识。禽兽的生死,只是从形起见,从身起见,而真正不同于禽兽的人的生死,则必从神起见,从心起见。依乎前者,生死有界限,而生老死灭,实为一大悲苦事;依乎后者,则生死实无有界限,而生老死灭,实为一大喜乐事。「自古艰难惟一死」,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即在其于当死时,能安死,乐死,视死如归,能以死完其人生。亦即是能有以死殉真理,以死殉道义,以死全其生的精神,以显其人格之伟大与崇高之地位。
为人须知道义的生死,与自然的生死,是大有分际的。道有由义,义有宜义,人所必由而不由,应该做而不做,便是有违于道义。禽兽对此便无分别心,亦无选择心,只是一个自然的生死而已。
孔曰志道,孟曰集义,其要殊在教人要做成一个有意义的人,其生也,必须生在道义中,其死也,亦必须死在道义中。合乎道义而应该之行为,常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与「无所为而为之」的行为。因为人能明道义而生,故其行为自能有「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而不淫不移,不屈不挠,上下与天地同流的境界。小之能生浩然之气与大勇之智,大之则能成就一个「经虚涉旷超乎众外的至人」,如是则无所滞阻,无所缠缚。
圣人所作所为的事,虽然无不是平常的事,但系有了悟有觉识的去作为,在人世间一日,即尽我一日的职责,做我应该做的事,富贵亦可,贫贱亦可,生亦可,死亦可,何日死即何日休息,何日解脱我此生的职责,亦即为我今世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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