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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交流][資訊] 維護動物尊嚴福祉-瑞士通過動物保護法
中央社-記者呂志翔日內瓦十四日專電
瑞士國會通過嚴格的「動物保護法」,以維護動物尊嚴及福祉, 任意「遺棄」動物,損害其顏面者,將面對法律控訴。
瑞士最大的動物福利組織「瑞士動物保護(SAP)」協會在2002年, 透過人民創制方式展開這項立法行動,其中包括禁止進口、限制動物實驗、引進動物法律代理人等, 但新法中並未完全納入他們的訴求。
SAP表示,在徵詢組織成員意見,並考慮可能行動方案後,他們將決定下一步行動。
在運送動物方面,法律規定從裝載開始,整個路程不得超過六小時; 禁止進口貓皮、狗皮及相關產品;除非有更好的方法,在2009年以後, 禁止在沒有麻醉情形下閹割小豬仔。
但SAP的主要訴求之一、動物法定代理人,經過辯論未能納入新法之中。
瑞士國會原想禁止飼養及保有對人類有危險的狗, 但最後決定由政府作最後裁量。
心得: 動物也需要尊嚴的,人類需要學習尊重生命! 遺棄動物及虐待動物者,更應該接受法律的嚴懲和輿論的撻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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