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208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04:00 ~ 4:30 資料庫備份中,需等較久的時間,請耐心等候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ove@angel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4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綜合] 十二星座醋坛子安抚偏方
白羊座

   白羊座的喜怒一向分明,他们通常不是试探派的,如果有任何不悦或怀疑,他绝对是挑明讲,或是做得让你面子尽失;反正他们脾气来了像龙卷风,几乎是一刀两断型的!因为直接,所以你若是没打算瞒住他,就要有当下缓和他情绪的本事!

   一旦让他生气,他不管任何场合都会拆你的台,冲口问出像“要他还是要我”这样的话。他不太可能耐得住性子,与你演出恩爱夫妻,事后再关起门来算帐。因此,只要你稳的住他,并且真的问心无愧,那么过了那个关键时刻就好办多了!

   他们并不是神经兮兮的人,也不是个要求太琐碎或敏感的人。只有太狐媚的举止或暧味的独处,他们才不能忍受;在他们发怒时,千万不要试图辩解,好胜的他会与你吵起来!只要静下来听他发泄,并且等他气消后一定会仔细解释事情始末。其实白羊不同于狮子需要用力或夸张地表演,只要你保证下次不发生同样的状况即可。态度柔软一点,他的心情就容易得到平复。


金牛座

   金牛座是个标准醋坛子,连另一半与异性有太“愉快”的谈话或坐在一起,都能让他不是滋味!但……没看到就没关系。反应迟缓的他们,并不会时常神经质地犯疑心病,只是害怕孤单的他们喜欢长时间的陪伴;有距离的相处会造成他的不安全感,因此,你一定要留出相当的时间来给他,即使你工作繁忙也一定要让他随时找得到人。时常关机或无法清楚交待行踪,就是他会怀疑的关键!

   没时间及太活跃的交际圈都是造成他吃醋的原因。金牛座很粘,不管是男女朋友的邀约都会令他吃醋,他只喜欢两人腻在一起相处;而拗起来的金牛可是难安抚得很,平时也许他会闷着,一旦爆发能和你吵很久,而且屡翻旧帐,难以沟通。而且牛儿吃软不吃硬!

   撒娇会是最好的和解方法,记得,也要多点耐心,让他看到你的诚意喔!


双子座

   双子座很容易被牵着鼻子走,他的多变让他没有坚持的原则,而不喜起冲突的个性也常使他妥协,如果你与异性挑逗、搭讪或是接触打闹,而你给他的理由是“大家玩乐轻松一下,何必太认真”的话,他会接受。毕竟对于任何僵硬、严肃的环境,双子绝对有想逃的欲望!因此让他吃醋的情况只要你祭出“怕场面太闷”的王牌,几乎都可以安全过关。另外双子极易厌烦、不耐钻牛角尖,太自苦的情绪他不会沉溺太久,所以你也不会一直被拷打逼问。

   通常他吃醋的情绪轮不到你来处理,因为板个脸哭哭闹闹或是大发雷霆,都不会在双子身上出现;只要你给他一个合理的动机,即使他不是滋味,也不会表现出来。吃醋的行为不是风象本色,可能他会消失个几天或是不太想见你、参加自己喜欢的活动、见些可以一起热闹的朋友,一起逛街、购物、喝小酒、唱歌,以快乐取代郁卒就没事了。不过如果你老是让他郁卒的话,不爱老是处理这种情绪的他,可会溜之大吉喔!


巨蟹座

   巨蟹座属于自苦类型。包容力及牺牲力强的他们,除非到达极限,不然没有太多的反抗行为,通常都被另一半的温言好语软化了,也因此常宠坏另一半!

   把生活重心全放在感情上的巨蟹非常粘,希望形影不离地生活,也不能忍受一切让你分心的事情;他要你以家为重,以他为重。他宁可另一半没有太大的企图心,只要经济小康,两人相亲相爱就好,甚至你能体贴他就好,在感情上的安全感远重于经济上的安全感!所以加班太忙、朋友太多、交际太繁忙都会是你让巨蟹不稳定的因素。

   让他吃醋的话,他会不停地抱怨,虽然他依然听你话,依然顺从你,但光是这种无形的哀怨就足以使你心烦了。而他的诉求绝不会因为你发脾气而停止或遗忘,就像沙滩上的螃蟹一样,浪潮一来立刻消失无踪,等潮退后又大举出现。

   要安抚他们,除非你习惯他们构筑的世界、安于家居及被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享受极乐生活,尽在数位男女!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山東省 | Posted:2005-08-20 14:2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320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