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62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martso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贴资讯] Nissan Micra
http://news.u-car.com.tw/ne...sp?nid=2796

虽然台湾目前无缘见得,不过新一代的March的消息,依旧吸引了许多消费者的注意,原因无他,就是这一辆车即为吸引人的外观,让许多人爱不释手。日前欧洲地区更一口气发表了三款新车:新Micra(日本地区名为March)、运动版Micra 160SR以及量产版本的Micra C+C。



这三辆新车的出现,进一步强化Nissan Micra在欧洲的产品线,也提供消费者更多样化的选择。除此之外,在英国发表的新车,也将在英国的工厂进行组装制造,这对当地来说,增加的工作机会不无小补。同时也实现了2006年到2007年之间要生产两款新车的诺言。



新车款的推出,伴随第400万辆Micra 1.4 Tekna的诞生。第400万辆从Sunderland生产的Micra对Nissan来说是一项重要的里程碑,这一款小车受欢迎的程度,由此可见一般。而为了回馈给社会,Nissan决定将这第400万辆车捐做慈善用途,英国国立儿童伤害防治机构NSPCC将会拿到这值得纪念的Micra。

除了基本车型以及运动版车型以外,这一次的发表焦点都集中在车系的新鲜人Micra C+C身上。Nissan在这个车型上面,投入了1亿4600万欧元的研发经费,极为惊人,也因此这一辆车的出现才会这么的受到众人瞩目。Micra C+C还与德国知名车体制造商Karmann合作,这一家专精车顶系统以及制造独特车款的厂商,想必对Micra C+C的研发帮助不小。

Nissan英国厂NMUK在历史上首度成为Nissan关键制造地点,再加Karmann自豪的电动折叠顶蓬系统与车辆设计功力,Micra C+C整体年产量估计可以达到20,000辆。



Nissan在欧洲的总雇员数大约有12,000人,负责设计、研发、制造、行销与贩售。光去年一年在西班牙以及英国的工厂就生产了448,513辆新车,并且总销售量达到543,948辆。这种数字也难怪Nissan将Micra新车发表以及制造的地点选在英国,以欧洲地区的消费能力,是一块Nissan不得不重视的地区。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5-06-20 16:52 |
lizard640915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裕隆原本有意要国产 NEW MARCH 三义厂区里有一台右驾的NEW MARCH
但是 跟日本方面的价码谈不拢 NEW MARCH的开发成本太高=车价高
所以残念 唉~希望裕隆能早日突破现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5-06-21 07:50 |
smartso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lizard640915于2005-06-21 07:50发表的 :
裕隆原本有意要国产 NEW MARCH 三义厂区里有一台右驾的NEW MARCH
但是 跟日本方面的价码谈不拢 NEW MARCH的开发成本太高=车价高
所以残念 唉~希望裕隆能早日突破现状

不太可能
国产车商跟本就是要抓大赚
躲在重重的保护关税下猛a钱
成本超过同级车许多的车款
国产机率会很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5-06-21 16:1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20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