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8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hemg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貪小失大
有位居士非常虔誠、精進,每天做完工作後就打坐定心,從無間
斷。

  一天中午,他要做飯時,發現鹽罐子空了,如果到街上買,要走
很遠、花很多時間,所以,他就想先向隔壁鄰居借用一些。

  他走到鄰居家門口,門沒鎖,但怎麼叫都沒人回應。他心想:鹽
是很便宜的東西,拿一點點應該沒關係吧!於是就進入廚房,舀了一
小湯匙的鹽帶回去。之後,他就把這件事給忘了。

  過了幾年,當他打坐時,總覺得眼前有一片白茫茫的東西,到底
那是什麼呢?有一天,他終於想起來了!

  所謂「拿人一兩,還人千斤」,他趕快買了一千斤鹽送到隔壁。
鄰居看到屋前堆了那麼多鹽,很驚訝地問:「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他說:「很抱歉,這些鹽是要還給你的。」

  「你什麼時候欠我這麼多鹽?」

  「幾年前的某一天,我從你家拿了一小湯匙的鹽,之後就忘了這
件事。直到最近打坐時,不斷有障礙物出現在面前──一堆白茫茫的
鹽。這提醒我因果可畏,現在若不趕快還,將來不知要怎樣償還?雖
然當時我偷取的鹽不到一兩,但是我願還你千斤來賠罪。」

  鄰居聽了,疑惑地問,因果這麼可怕嗎?拿了這麼一點點東西也
算是偷嗎?居士說,只要拿取之前沒經過人家允許,就是偷盜了。

    ※    ※    ※

  做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誠懇的心,待人處事都應謹慎用心。不論生
活是貧窮或富裕,都要明因果,安守本分,老實過日子。若內心起貪
念,未經允許就將別人東西占為己有,不論搶多或偷少,點滴都在因
果中。所以,千萬勿因惡小而為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05-02-05 17:1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0266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