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79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kof0902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靈異] 鬼魂索命
 從前有一個人,他有一個女朋友。他比世界上任何一個人都愛她。

 可是有一天,他女朋友無情的離開了他,甚至連一個理由都沒給他。

 看著自己的女朋友被別人挽著手逛街,他痛不欲生,失去了理智。

 終於有一天他把女朋友殺了。本來他打算殺了她以後自殺的。可是將死之時才感到生命的可貴。

 從此以後他天天被噩夢困擾,夢境中他女朋友赤身露體,披頭散發,紅舌垂地,十指如鉤來向他索命。

 噩夢把他折磨的形如銷骨,一天他找來一個道士已求擺脫。

 道士要他做三件事

 第一,把他女朋友的屍體好好安葬
 第二,把他女朋友生前穿的睡衣燒掉
 第三,把藏起來的血衣洗乾淨
 所有的事情必須在三更之前完成,要不就會有殺身之禍!

 他遵照道士的囑咐把所有的事情都做的很仔細,可是那件血衣卻怎麼也找不到了。

 馬上就要三更了,豆大的汗珠從他臉上滴下來把地毯都打濕了。

 在將要三更的時候他找到了那件血衣,可是不管怎麼怎麼搓就是洗不掉。

 這時候忽然狂風大作,電閃雷鳴。

 窗戶被狂風拍打的左右搖曳,玻璃的碎裂聲讓人更加心驚肉跳,突然所有的燈全滅了,整個屋子一片漆黑。

 閃電中,只見他女朋友穿著染滿鮮血的睡衣,眼睛裏滴著血,滿臉猙獰的指著他厲聲道:“你知道為什麼洗不掉血跡嗎??”

 他被嚇呆了一句話說不出。

 女朋友繼續道:“因為你沒有用白蘭洗衣粉,笨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23 08:04 |
白金之星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5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死了出現已經很冷了
沒想到還說冷笑話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10-31 20:56 |
ken29069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 女友說:因為沒有用白蘭洗衣粉 笨蛋
男友說:喔 是唷 我立刻去買 妳等我一下喔!!
女友說:買白蘭強效的比較好啦
男友說:喔 那錢算妳的喔
女友說:嗯 就降啦 掰掰 [咻-就消失了]

哈 我來亂的


~楓落的那一天,將是我和妳相遇的季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11-11 22:08 |
jack729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尋夢雙子於2007-05-22 17:25發表的 :
真的不是一般的冷
大大~看完樓主的文章~

下來看到移形幻影的簽名檔   我被嚇到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5-22 23:37 |
若塵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鮮花 x103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鬼故事實在很好笑
講到後來居然是白蘭洗衣粉 表情 表情


如果曾經 重來一次結果相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5-23 09:4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218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