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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常應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別一切法,不起分別想。
圖 1.
常應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別一切法,不起分別想。 劫火燒海底,風鼓山相擊。真常寂滅樂,涅槃相如是。 廣州志道禪師,六祖慧能大師之法嗣,南海人。 初參六祖,問道:⋯⋯「學人自出家,覽《涅槃經》十載有餘, 未明大意,願和尚垂誨。」 六祖道:「汝何處未明?」 志道禪師回答道: 「『諸行無常,是生滅法。 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於此疑惑。」 六祖道:「汝作麼生疑?」 志道禪師回答道: 「一切眾生皆有二身,謂色身、法身也。 色身無常,有生有滅;法身有常,無知無覺。 經云『生滅滅已,寂滅為樂』者,未審是何身寂滅? 何身受樂?若色身者,色身滅時,四大分散, 全是苦,苦不可言樂。 若法身寂滅,即同草木瓦石,誰當受樂? 又法性是生滅之體,五蘊是生滅之用, 一體五用,生滅是常。 生則從體起用,滅則攝用歸體。 若聽更生,即有情之類不斷不滅。 若不聽更生,即永歸寂滅,同於無情之物。 如是則一切諸法,被涅槃之所禁伏, 尚不得生,何樂之有!」 一切眾生都有色、法二身, 色身是無常的,有生有滅。 法身則是恒常的,無知無覺。 經中講「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不知道究竟是哪個身寂滅,哪個身受樂? 若說是色身受樂,色身滅時,四大分解, 全是苦受,無樂可言。 若說是法身受樂,法身寂滅,如同草木瓦石, 無知無覺,又如何感受到樂呢? 再說,法身是生滅之體,五蘊是生滅之用, 一體具足五用,從體而言, 生滅就是常,而不是無常。 生就是從法身起用,滅就是攝用歸體。 有情之生命既是法身所起之用,若聽任再生, 這就說明生命是不斷不滅的了。 反過來說, 有情之生命入滅之後若不令其再生, 這就說明生命永遠地歸於寂滅, 如同草木等無情之物了。 這樣一來,所謂的涅槃,也就是歸於寂滅,永不再生, 實際上就是一切諸法被涅槃所拘禁。 再生尚不可得,還有什麼樂可言呢? 很顯然,志道禪師的觀點是一種典型的外道邪見。 他把色身和法身、生死和涅槃打成兩截, 看作是兩個相互外在的東西, 認為色身是無常的,有生有滅, 法身是恒常的,無生無滅。 這樣他就把涅槃理解為, 在五蘊生滅之外的某種死寂的狀態, 認為涅槃就是生命歸於死寂,永不再生。 聽完志道禪師的解釋,六祖呵叱道: 「汝是釋子,何習外道,而有斷、常邪見,而議最上乘法? 據汝所解,即色身外別有法身,離生滅求於寂滅, 又推涅槃常樂,言有身受者。斯乃執吝生死,耽著世樂。 汝今當知,佛為一切迷人,認五蘊和合為自體相, 分別一切法為外塵相,好生惡死,念念遷流, 不知夢幻虛假,枉受輪回,以常樂涅槃翻為苦相,終日馳求。 佛湣此故,乃示涅槃真樂, 刹那無有生相,刹那無有滅相, 更無生滅可滅,是則寂滅現前。 當現前之時,亦無現前之量,乃謂常樂。 此樂無有受者,亦無不受者。 豈有一體五用之名?何況更言涅槃禁伏諸法, 令永不生,斯乃謗佛毀法。 你是個佛門弟子,如何用外道的這種斷見和常見, 來妄自評論諸佛的最上乘妙法?據你的理解, 在無常的色身之外另有一個恒常的法身, 在生滅之外另有一個寂滅,並且認為在這種寂滅狀態中, 有個身體在享受恒常不壞的快樂。 你雖然是修道的人, 可是你的這種想法恰恰說明, 你還執著於生死,貪著世間的快樂。 你現在應當明白,諸佛因為看到一切眾生處於迷惑之中, 妄認五蘊假合而成的色身為自我,而把色身之外的六塵境界, 執為外在的實有,由此而產生好生惡死的取捨心, 並在這種分別心中念念遷流,卻不明白這一切, 五蘊色身也好,外在的塵境也好,生死之相也好,苦樂之受也好, 都是唯心所現,如夢如幻。 他們終日向外馳求, 徒勞地在生死中輪回, 反而把常樂我淨的涅槃看作是苦。 諸佛因為湣念這些眾生,於是向他們開示涅槃真樂, 在這種涅槃真樂中,刹那無有生相,刹那無有滅相, 更無生滅可滅,是則寂滅現前。當這種寂滅現前的時候, 卻沒有現前的想法,這就是常樂。 在這種常樂中,既不能說有受者,也不能說無受者。 哪里還談得上一體五用之名,更說什麼涅槃拘禁諸法, 令它們永遠不得再生呢?這完全是在謗佛謗法! 聽吾偈曰: 無上大涅槃,圓明常寂照。凡愚謂之死,外道執為斷。 諸求二乘人,目以無為作。盡屬情所計,六十二見本。 妄立虛假名,何為真實義。唯有過量人,通達無取捨。 以知五蘊法,及以蘊中我。外現眾色象,一一音聲相。 平等如夢幻,不起凡聖見。不作涅槃解,二邊三際斷。 常應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別一切法,不起分別想。 劫火燒海底,風鼓山相擊。真常寂滅樂,涅槃相如是。 吾今強言說,令汝舍邪見。汝勿隨言解,許汝知少分。 志道禪師聽了六祖的這一席開示,疑惑頓消, 心開意解,欣喜誦躍,作禮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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