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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若是整天都看別人的過失,你的煩惱就很重。
所以師父告訴你:若是整天都看別人的過失,你的煩惱就很重。 早就告訴過你們這個道理了, 二十四小時中只要檢討自己就好了。 為什麼?一切法不可得嘛。 你若看外在、執著外在,內心的生命就會慚慚消失。所以學佛的人, 最基本的修養一定要有,就是要先學習身、口、意清淨。
慧律法師: 此心當下就是法,當體就是放下。 「 將心無心,心卻成有。 」 將心無心,⋯⋯ 你若是說拿這個心空掉,還有一個空掉的念頭, 那麼就變成有。你一直講「我不執著」、「我不執著」, 就又有了「我不執著」一個念頭。
「 一切在我默契而已。 」 一切都在默契當中。 「 『若取非法相』者,謂有取捨善惡凡聖等相也。 」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不能執著法,也不能執著非法。這個非法,不是不如法。 不應取非法是說,我知道一切法不可得, 於是我的觀念裡面就有了不可得的法, 但是也不可執著於有這樣一個不可得的法。 要弄清楚!把非法解釋成不是法、不如法就錯了, 不如法指不是佛法。不應取非法, 就是說你已經知道一切法皆空,所以不會執著這個法; 但是你也不能執著於你瞭解了佛法是空的這個觀念, 要連空的法這個觀念都除掉。如果不除掉法空的觀念, 仍然是執著,執著於還有一個法可以空,便是「取非法」。
「『 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 者,此謂有無俱遣,語默雙亡。 若取法相,即有法執。若取非法相,即有空執。有執則煩惱熾然, 無執則信心清淨。 」
若是取法相,你就有法執;若取非法相,就變成對空的執著。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以是義故,因為這種道理。筏,船,竹編的小船。 喻者,用船來比喻。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不管法相、非法相,全部要捨。
因為這種道理,所以如來常常說: 你們這些出家眾(這裡比丘當然指包括在家人的一切修行人啦), 應該如何修行呢?知我說法,要知道我所說的法, 可以用船來比喻。若是已藉由這艘船渡過彼岸, 那麼船就要放下了;不可以我已渡過抵達彼岸, 還要把船扛在肩上,這樣只能增加負擔。
船是藉以渡過河的工具,不是用來扛在肩上行走的。 法也是如此,法是要來方便運用的,不是要讓你執著的。 船就表示般若的智慧的法, 法是讓人從痛苦中解脫, 不是讓人執著它的文字和外相的東西。 在藉著船由此岸渡過彼岸後,就要把船放下。 你用無相法渡過彼岸,法當然就要放下。 更何況,法都要捨離了,何來執著非法呢, 那個空的東西更是不可以執著的!
【李文會曰】 「 執有說空,因何用筏?有執既喪,空說奚存? 」 喪,就是亡。奚,就是何。有都不存在了, 哪還需要說什麼空呢?所以要記住:空,不可以離開有來講空。 意思是說,你執著有來說空,那麼何必用到船的存在呢? 有執既喪,對有的執著若是破除,哪還需要說空的存在呢? 也就是說,若破除了有,空當然就不存在了。
「 既已渡河,那更存筏! 」 已經渡過彼岸了,何必再把船扛在背後呢? 【傅大士曰】 「 經云:若人欲識佛境界,當淨其意如虛空。 」 淨,就是捨一切法,無所住。當淨,就是意識裡面不住一切法。 「 外無一法而建立,法尚應捨,何況非法乎。 」
所以師父告訴你:若是整天都看別人的過失,你的煩惱就很重。 早就告訴過你們這個道理了, 二十四小時中只要檢討自己就好了。 為什麼?一切法不可得嘛。 你若看外在、執著外在,內心的生命就會慚慚消失。所以學佛的人, 最基本的修養一定要有,就是要先學習身、口、意清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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