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不能安全駕駛之問題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827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
(共 2 頁)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GGLONG38
級別:
小人物
x0
x6
分享:
▼
1.對於第一點 採取過失 我是看到補習班名師周X寫
甲說 客觀罰
乙說 過失論====>是他寫錯?????
2.客觀處罰條件====>依大大的意思 把客觀處罰條件拿掉 對於其他構成要件進行檢討是這樣嗎?
換另一個法條好了===>283條至人死重傷
立法理由是說 避免舉證困難 故參與聚眾鬥毆而"致人死重傷"均因處罰 不判斷行為與結果間的因果關係
PS甲參與聚眾鬥毆 拔掉乙的頭髮 而離開 但乙被其他參予者打死
檢驗方式是這樣嗎?
客觀===>甲參予鬥毆 並對已進行攻擊行為
主觀=====>甲有參予故意
基於客觀處罰基礎 乙於鬥毆中死亡
甲應成立本罪故意犯===???
客觀處罰是=把"致人死重傷"之結果不另外進行討論???
假使這樣不就是對於已經發生的侵害僅有故意的可能性 PS誰也不會想到拔頭會讓他人死掉吧
回歸問題原點==>甲開車吃藥的問題
客觀上 甲有開車上路
主觀上 甲有開車故意
基於客觀處罰條件 甲開車因藥效關係導致其精神不濟 顯然合於不能
安全
駕駛之情形
故成立本罪
PS吃藥前有看藥包有無嗜睡成分 雖沒顯示的有嗜睡成分
[ 此文章被GGLONG38在2014-01-01 09:53重新編輯 ]
x
0
[10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4-01-01 09:40 |
g12345
級別: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首先~ 小的感覺
原po將分則的構成要件與總則的一般性原則搞混了
刑分不能安全駕駛罪是單就該條文所設的特別處罰規定,而總則之故意與過失乃是針對犯罪型態而做區分。
至於不能安全駕駛罪是故意說、過失說抑或客觀處罰條件說,各有其討論之觀點。
案例
甲去休息站休息 乙趁甲不注意於水杯中放入安眠藥 甲不疑有他的喝下去後便開車上路 不料30分鐘後藥效發作 導致其發生車禍
如何解決此問題 我的課本沒寫><
假使採用客觀處罰條件 那就直接成立故意犯....好像違反刑法謙抑思想
假使採過失犯 又違背罪刑法定
.....兩個都是刑法的核心基礎思想.......
----->客觀處罰條件成立並不代表就是故意,而是滿足立法所要規範的條件。
本案例在解題時,單就法條所規範加以說明即可~
x
1
[1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4-01-02 21:23 |
<<
上頁
1
2
>>
(共 2 頁)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28088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