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608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damlee9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贴图天使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                       &n ..                       &n ..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53 鲜花 x74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分享] 格鲁派强调的空性vs觉囊派强调的光明

图 1.



格鲁派强调的空性vs觉囊派强调的光明

慈诚罗珠堪布开示
虽然藏传佛教都认为,诸法是佛的坛城。但真正说得最透彻、最明显,并借助逻辑来证明的宗派,当属宁玛巴。
这在 荣森班智达的着作中尤为强调。

不同的教派,其侧重点各不相同,仅仅在藏传佛教内部,都有不同的主张。⋯⋯

格鲁派非常强调第二转法*的经典与 龙树菩萨的中观——心的本性空性;

而觉囊派又着重强调第三转法*或者 无着菩萨的论典以及 龙树菩萨的《赞法界颂》等经论的内容——心的本性光明,
虽然他们也不否定心的本性是空性,但他们强调的就是光明。

而宁玛巴既不强调光明,又不强调空性,而是将二者平衡起来,尤其是在宁玛巴的大圆满修法中,
直断修法属于空性的修法,而顿超修法,又属于光明的修法。

藏传佛教的每一个宗派,都有其特长。以觉囊派为例,如果藏传佛教里面缺少了觉囊派,
藏传佛教就显得有点不完整,因为这样一来,藏传佛教中就少了一个专门宣讲第三转法*的宗派。
同样,如果没有格鲁派,则虽然所有藏传佛教的宗派都在讲空性,但没有一个非常强调空性的宗派。
所以我认为,如果不是很有必要,以前的高僧大德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去创造一个可有可无的新教派。

但不管格鲁派怎么样强调空性,也不管觉囊派怎么样强调光明,最终心的本性既是光明,又是空性。
光明即是空性,空性即是光明,这就是最后的结论。虽然我们需要这样的结论,
但强调其中的一个部分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众生需要这样的次第引导,最后才能达到目标。倘若不讲空性,
一开始就修光明,大家就会误认为光明是实有的。在没有证悟空性的时候,就要强调空性。让大家知道,
轮回与涅槃都是一无所有的空性。从而对空性生起坚定不移的见解。然后再去了解心的本性光明。
因为之前已经有了中观空性的见解,所以无论怎样,都不会像唯识宗一样,认为心的本性是实有的,
而会了解到,虽然一切都是空性,但在空的基础上,又多了一个光明的成分,
以前自己所看到的不清净现象是不存在的。在它的背后,还有一个清净的现象,
这个清净的现象永远都是存在的,同时也离不开空性,与空性无二无别,这就是显空无别。
如果根本不提光明,只讲空性,大家又会觉得,一切都是不存在的,包括佛的智慧、
清净的现象与如来藏也不存在的。那又是另一个极端了,所以我们要断除常、断两个极端。
在不同的修行阶段,而有所侧重地强调,是佛陀引导众生的一个非常理性的思路。



虚拟的世界虚拟的心年轻的宇宙年轻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0-17 06:21 |
adamlee9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贴图天使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                       &n ..                       &n ..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53 鲜花 x74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本来在佛的境界中,没有胜义和世俗的分界,都是空性光明,
但我们的境界与佛的境界还有万里之遥,
我们仅能感知到现实生活的各种现象,
又怎么能理解佛的境界呢?如果不分胜义、世俗,
一句话就把什么都否定,那就跟外道的断见如出一辙了
-慈诚罗珠堪布.


虚拟的世界虚拟的心年轻的宇宙年轻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0-17 06:2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29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