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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original246 于 2013-05-30 13:48 发表的: 题目: 甲将工业化学药剂渗入面粉,将之贩卖,顾客乙长期食用后,致须长期洗肾(过程恕略)....甲该当191制造贩卖陈列妨害卫生物品罪、191-1毒化饮食物品罪及178重伤罪 Q1: 其中191-1第3项有罚致死及致重伤,重伤部份,应论191-1第3项致重伤还是178重伤???个人认为,该题并未提及基本行为致生重伤结果,所以应论以178 ??Q2: 竞合部份,个人认为,191-1加178 = 55 ,再与191成立5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