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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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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97年初等一般行政法学绪论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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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13-05-01 15:01 |
victor3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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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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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7 依诉愿法之规定,下列何者不能对于处分,提起诉愿?
A受到人事主管机关处分之公务员 (内部单位的处分不能提起诉愿)
B受到税捐稽征机关驳回复查决定之申请人(行政处分)
C受到教育主管机关处分之教师 (行政处分)
D受到地政机关驳回土地登记之申请人(行政处分)



应该是这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5-17 21:20 |
luciferydo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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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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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为本于行政一体原则 诉愿机关是原处分机关的上级机关,依法本来就可以撤销原处分机关的行政处分,所以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不服原处分经诉愿后得提撤销诉讼,而不是原处分机关!

本题其他选项都对

5.行政程序法93参照
  可以单独针对负担提行政救济(因为原处分跟负担可以被孤立成2者来看待)

7.a要提复审而不是诉愿 有特别法律规定

15因为有信赖利益所以是得而不是应 123
  原处分机关可以选择废止或不废止
  废止原则是向后失去效力   125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5-17 23:40 |
TJQAZ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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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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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L大说~ 推+1
小弟拙见~补充一下
2.
B选项,答案错的理由,行政机关不可提诉讼,但若法人即可。(如台北市政府里长延选一案之处份,行政院驳回,此时台北市-公法人,可迳提行政诉讼)这是属于自治团体权责认定一事。总之,行政机关是不可提诉愿的,法人即可。

A5
C相对人不得单独针对行政处分之负担表示不服而提起行政救济
错误在于行政处分之负担也可认系独立之处分,不服可提诉愿而非直接诉讼。
其他都是法条~ 看看就知道

A7
A就如L大所说~
C部分可选择申诉、再申诉或诉愿,虽亦有特别法之关系,但通说认为没有强制规定。

A 15
如L大说~
主要在"应"或"得"   问题~
表情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5-18 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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