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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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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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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关于刑法一题题目请教
1.甲开车经过进香团时摇下窗户跟人打招呼,结果进香团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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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13 16:48 |
k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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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高考三级人事行政题目,可参考高点解答

论坛的古文
http://bbs.mychat.to/sindex.php?t803761.html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13 20:54 |
mi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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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题目是问"甲该如何论处"..........高考层次应该不会这样出题,因为答案要写的内容可能会太多了
如行为的判断,因果关系,客观归责可否........

1.这题高考考生只要知道丢鞭炮,甲驾车对乙死亡结果都有不可想像其不存在的条件即可.
2.客观归责部分写条件,相当,客观归责3个理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18 17:51 |
曹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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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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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知道高考不会出那干嘛又要强调高考...岂不相互矛盾? ...  高考要是出这个的话也太太太简单了吧..  而且题目上就是这样出的"甲该如何论处"....有问题应找出题老师问他题目怎么这样定~~怀疑他的出题能力还是怀疑他的刑法能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21 10:32 |
GGLONG38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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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开车经过进香团时摇下窗户跟人打招呼,结果进香团中有人丢鞭炮进入车子内,鞭炮爆破导致甲惊吓冲撞到路边的老人乙,老人乙死亡,请问甲该如何论处?(一)甲惊吓冲撞到路边的老人乙可能成立276条
1.条件理论:所谓条件理论 系指如无前者则无后者的必然条间关系存在 此理论的特点 系将结果的各条件 视为同等价值又称等价说
  依题意 若非甲失控驾车 则不会撞死乙 故甲与乙之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西
2. 惟甲之行为虽予乙之死亡结果间有因果关西存在 且构成要件亦该当 然甲之行为非其意思可支配或所得支配 属于刑法第12条 不成立本


二.
1.相当因果关西:依最高法院台上字第192判例可知 所谓相当因果关西 系指依经验法 种和行为当时所存在之一切条件 维客观之事后审查 系指依经验法 种和行为当时所存在之一切条件 维客观之事后审查 在一般情形下 有此环境 有此行为之同一条件 均可能发生相同结果者 责该条件即为发生结果之相当条件 行为与结果间具有相当因果关西  甲驾车失控 依一般经验法则判断  乃有酿成车祸之危险 故甲之行为与乙死亡结果间具有相当因果关西
2.. 惟甲之行为虽予乙之死亡结果间有因果关西存在 且构成要件亦该当 然甲之行为非其意思可支配或所得支配 属于刑法第12条 不成立本



1.客观规则理论:所谓客观规则  系指行为人之行为对于行为客体造成了 或提升了一个法所不容许之风险 且该风险在事件历程中具体实现
导致构成要件该当结果 则结果之发生方可归责于行为人 原先甲之驾车行为 系属法所容许之危险行为 惟甲之危险驾驶 已创造了法所不容许之风险且造成乙死亡 本属可归责  然甲之危险驾驶 系因鞭炮爆炸所导致 此等情形在一般状况下根本不可预见系属反常因果关西 故不可将死亡结果归责于行为然甲

以上仅供参考 如有论述不好请指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07 20:40 |
a5618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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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肯定入罪的~ 人证 物证 证据都齐了话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3-05-04 03:15 |
a5618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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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知道高考不会出那干嘛又要强调高考...岂不相互矛盾?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3-05-06 22:14 |
a5618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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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高考考生只要知道丢鞭炮,甲驾车对乙死亡结果都有不可想像其不存在的条件即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3-05-06 23:27 |
a5618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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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高考三级人事行政题目,可参考高点解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3-05-07 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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