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020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aishin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1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3
[教学] 浅谈无视论(为什么要抽五张牌?)
本文转载自:http://caishin.pixnet.ne...t/29952671

这问题很多人问过我,当初我的回答是:因为五张牌比较好取重点牌。

其实真正的原因不是如此。

至于当初我为什么要回答(因为五张牌比较好取重点牌)?

理由很简单,不过,我就不在这里讲了,有兴趣私下问我就可以了。

废话不多说,直接切入重点。

无视论的解牌思维是以五行的相生相克为理论模型来运作,创造出牌与牌之间的关联性与牌意的组合,且运用生与克的特质来加强诠释牌与牌之间的牵扯与影响,如此即可在单一张牌上创造出多样化的诠释方式。

所以,当初我在构思五张牌的排列方式时,曾经有想过要以五行图当做无视论的牌阵摆法,后来为了方便PTT上面做讨论,所以决定摆成横式五张牌,也许这横式五张牌实在太方便了,又或许是受到不少老师的青睐、爱用,所以就一直沿用至今。

贴一张五行图给大家看,让大家对五行有个小认识。



既然无视论有五行的特性在里面,那么生与克又该怎么去定位?

也就是到底哪张牌生哪张牌?

哪一张牌又去克哪一张牌?

老实说,这个问题没有在我脑中停留太久,因为我这个人很懒,做事情不喜欢复杂,尽量以最短时间做到最好效果为基准,所以相生相克这四个字我就完整的拿来运用,并且加以改变成彼此的影响力。

也就是我一开头讲的,牌与牌之间的牵扯与影响。

这个原则实在好用。

很多人使用无视论觉得不好用,就是因为少了这一招。

这一招其实很基础,很单纯,不过,也很重要,因为这一招也把时间的思维模式放了进来。

五行的生与克其实有脉络,这个脉络可以视为因果,同样的,无视论也有因果,不过,这个技术就不多谈,因为这篇文章只是浅谈,因果的概念牵涉太广,甚至需要我把累积催眠个案的心得拿出来分享,用文字表达实在太辛苦,我是懒人,所以.....................有兴趣私底下问我。

好啦,我都交代的差不多了,下次来谈谈无视论的取重点牌这个部分。

取重点牌也是无视论很重要的一个观念,就我所知,不少老师有把我的取重点牌概念拿去用,改一改成为他们的取牌模式,老实说,以前我会非常不爽。

不过,我现在乐观其成,如同我常常跟我学生讲的,好用的东西一定会一直流传下去,烂东西也许短暂辉煌,但是绝对无法受到时间的考验,往后我会不定期办交流会跟大家交流无视论,有兴趣可以三不五时看我部落格,我会在我部落格上放交流会公告。



欢迎来我的部落格看看:风水师老吴的脱壳秀
欢迎来我YouTube频道看看:CaiShin Life TV
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1-03 12:28 |
hktiffan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头衔:                                         
特约版主
级别: 特约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HK Tiffany 塔罗占卜小栈
推文 x253 鲜花 x75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好的东西   不但会一直流传下去   还要推上去   嘿~


HK Tiffany 塔罗占卜小栈   ( "保密详批" 专版 )

特约板主 ------>   无视论香港   塔罗牌占卜师   HK Tiffany
欢迎您选用 " 保密详批 " 收费占卜专版
来自香港的专业塔罗牌占卜师   HK Tiffany 将竭诚为您做详细解牌服务

>>>>>>>>>>>>>>>>>>>>>>>>>>>>>>>>>>>>>>>>>>

T 塔罗   ( 香港 )   TEL: (852)92166363

香港   九龙   旺角   西洋菜南街2A号   银城广场   地库 B37 号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11-11-06 15:3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70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