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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54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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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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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亲发生的事由
千华出版的民法亲属篇概要
课文有写 血亲之发生,事由有「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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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22 15:09 |
sudehui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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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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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文有写 血亲之发生,事由有「出生」、「认领」、「婚姻」以及「收养」
出生就是自然血亲,收养法定血亲,认领也算是,唯婚姻应该是姻亲吧?跟血亲发生之事由有什么关系呢?

个人想法:
血亲之发生事由为
1.出生:亲生父母
2.认领、收养:养父母
3.婚姻:继父母与继子女!

所以,婚姻当然也是发生血亲的事由!


「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7-22 17:18 |
sky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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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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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姻亲喔
继父母是血亲之配偶
继子女是配偶之血亲

我想大概是
夫妻之一方收养他方之子女
没有婚姻就不会有这种血亲发生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 | Posted:2011-07-23 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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