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詳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0/4/28zuu.html中國時報【陳慶居/苗栗報導】
小心!網路討論交流暗藏陷阱!台北縣陳姓男子,多次在網路「技巧性」張貼具挑釁性文章,蓄意引起其他網友以「訐譙」內容回擊,再藉機提出公然誹謗及恐嚇等告訴,以刑事告訴向對方索取「和解金」。陳男也在網上炫耀收到數十萬元和解金;檢警懷疑他專用這種方式牟取和解金,呼籲網友謹言慎行。
苗栗檢方最近偵辦陳男控告張姓網友恐嚇案,全案偵結不起訴處分,但張涉嫌妨害名譽部分卻被起訴,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這件官司源起於張姓網友在露天拍賣討論區發表「家附近幾隻流浪狗被可惡小孩虐待」言論,陳男便以暱稱「濫咖必殺」之名質疑其內容真實性,張心生不滿以「幹」、「他媽的有種就不要回」、「隔空捉藥的騙徒」回罵,經陳男提告後,張因這些具侮辱性言詞,被認定有妨害名譽罪嫌而遭起訴。
檢警事後查證,設籍北縣三重的陳姓男子,九十五年起,即在露天拍賣討論區,及雅虎奇摩拍賣討論區,以暱稱「爛咖必殺」對張貼文章的網友留言,其內容極具挑釁意味,當對方被激怒回覆反擊時,再據此提出告訴,欲藉刑事逼使對方付錢和解了事,類似的刑事告訴案,超過十件以上。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智評表示,陳姓男子在網路上措詞小心,刻意閃避刑責,卻又挑釁激怒他人。例如廣泛指「討論區就出一些混蛋」;在虐狗文章中指「其實小孩那樣也沒什麼,不過就是好玩」,甚至嗆聲要對方「請個新帳號來嗆,我看,十之八九是個被我教訓過的手下敗將,我教訓人是有本事,你要有種,可以不和解,有人逼你嗎?不和解,你就等判刑」等等,在在都暗藏陷阱。
陳男事後還大剌剌在網路公開收到一、二十萬元和解金,檢方偵訊時也自承提出刑事告訴後,有些案件獲一萬到三萬不等和解金,但辯稱總金額記不得了。
許智評說,時下網路討論交流盛行,像陳男對不特定對象攻訐,巧妙規避刑責,而回應反擊者,可能衝著他而來,無意間就會掉入其陷阱。檢方提醒網路使用者在網路言論,如對特定對象發表足以貶損人格評價之言論,仍受實體刑事法律之規範,不因網路屬虛擬世界而有不同評價,網友不可不慎。
#######################################################
老衲倒是是覺得該名男子可能沒有碰過不要命的惡人
像這種人,總有一天會踼到鐵板
而且付出的代價會比他所獲得還要多
該名男子的作法雖然合法
但其心態可議
可以說是引人犯罪後
再以被害者的角色來提告索賠
事實上,除了這新聞之外
社會上也充斥很多諸如此類的事
之前有看過一則新聞
母親疏於管教
讓未成年的女兒在外濫交
然後母親再去抓人提告索賠
誠如老衲某天與友人談到
那些什麼角頭流氓,地方上大家都知道他是流氓
為什麼警察不能辦他
就因為他沒有「犯法」
因為犯法的都是他的小弟
他的小弟都跟他沒有關係
所以他沒有犯法
所以有時真的無法用有沒有犯法(或是有前科)來評論一個人
好人一時衝動做錯事,卻吃上官司
壞人永遠在鑽法律漏洞,卻永保安康?!
(孫道存不就是一個實例!)
套段台灣話說的,這個社會已變成了
「殺人放火金腰帶,舖橋造路無墓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