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犯罪的爛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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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hawks_huang
2010-07-10 10:29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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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詳見: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10/4/28zuu.html

中國時報【陳慶居/苗栗報導】


小心!網路討論交流暗藏陷阱!台北縣陳姓男子,多次在網路「技巧性」張貼具挑釁性文章,蓄意引起其他網友以「訐譙」內容回擊,再藉機提出公然誹謗及恐嚇等告訴,以刑事告訴向對方索取「和解金」。陳男也在網上炫耀收到數十萬元和解金;檢警懷疑他專用這種方式牟取和解金,呼籲網友謹言慎行。

苗栗檢方最近偵辦陳男控告張姓網友恐嚇案,全案偵結不起訴處分,但張涉嫌妨害名譽部分卻被起訴,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這件官司源起於張姓網友在露天拍賣討論區發表「家附近幾隻流浪狗被可惡小孩虐待」言論,陳男便以暱稱「濫咖必殺」之名質疑其內容真實性,張心生不滿以「幹」、「他媽的有種就不要回」、「隔空捉藥的騙徒」回罵,經陳男提告後,張因這些具侮辱性言詞,被認定有妨害名譽罪嫌而遭起訴。

檢警事後查證,設籍北縣三重的陳姓男子,九十五年起,即在露天拍賣討論區,及雅虎奇摩拍賣討論區,以暱稱「爛咖必殺」對張貼文章的網友留言,其內容極具挑釁意味,當對方被激怒回覆反擊時,再據此提出告訴,欲藉刑事逼使對方付錢和解了事,類似的刑事告訴案,超過十件以上。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智評表示,陳姓男子在網路上措詞小心,刻意閃避刑責,卻又挑釁激怒他人。例如廣泛指「討論區就出一些混蛋」;在虐狗文章中指「其實小孩那樣也沒什麼,不過就是好玩」,甚至嗆聲要對方「請個新帳號來嗆,我看,十之八九是個被我教訓過的手下敗將,我教訓人是有本事,你要有種,可以不和解,有人逼你嗎?不和解,你就等判刑」等等,在在都暗藏陷阱。

陳男事後還大剌剌在網路公開收到一、二十萬元和解金,檢方偵訊時也自承提出刑事告訴後,有些案件獲一萬到三萬不等和解金,但辯稱總金額記不得了。

許智評說,時下網路討論交流盛行,像陳男對不特定對象攻訐,巧妙規避刑責,而回應反擊者,可能衝著他而來,無意間就會掉入其陷阱。檢方提醒網路使用者在網路言論,如對特定對象發表足以貶損人格評價之言論,仍受實體刑事法律之規範,不因網路屬虛擬世界而有不同評價,網友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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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衲倒是是覺得該名男子可能沒有碰過不要命的惡人
像這種人,總有一天會踼到鐵板
而且付出的代價會比他所獲得還要多

該名男子的作法雖然合法
但其心態可議
可以說是引人犯罪後
再以被害者的角色來提告索賠

事實上,除了這新聞之外
社會上也充斥很多諸如此類的事

之前有看過一則新聞
母親疏於管教
讓未成年的女兒在外濫交
然後母親再去抓人提告索賠

誠如老衲某天與友人談到
那些什麼角頭流氓,地方上大家都知道他是流氓
為什麼警察不能辦他
就因為他沒有「犯法」
因為犯法的都是他的小弟
他的小弟都跟他沒有關係
所以他沒有犯法

所以有時真的無法用有沒有犯法(或是有前科)來評論一個人
好人一時衝動做錯事,卻吃上官司
壞人永遠在鑽法律漏洞,卻永保安康?!
(孫道存不就是一個實例!)

套段台灣話說的,這個社會已變成了
「殺人放火金腰帶,舖橋造路無墓牌」

獻花 x3
引用 | 編輯 Fayeee
2010-07-10 15:26
1樓
  
的確吶~那位「濫咖必殺」男的行為滿不恰當的

不過他還真奇怪,為什麼拿到錢後會想公開咧??
那不就很多人知道他的技倆了(哈…)
我大概推測一下…
他可能有遇過騙子什麼的,便開始想報復,就對類似的人物下手,也贏了很多次,心態也變的比較偏激,只要看到類似討厭的對象,不分青紅皂白就開始對抗對方…

剛開始贏的時候,或許並不是有意的,但一次、兩次,好幾次都讓他嘗到「快樂」的滋味,是不是開始欲罷不能了呢?
心態上的扭曲,若能即時遇到貴人,把他拉回正常軌道,將來才不會太坎坷…

「引誘」的話…這麼說吧,我會看他的目的是什麼,具有「教育意義」或「特殊目的」的,我的話會另當別論~~
但如果就是把人罵完了,錢也拿了,卻沒把問題處理好…會惹人爭議也是無可厚非…雞毛蒜皮的事就算了吶~但有些事不處理好就是比較不好…

接下來要講的話我就不說了哈…都是一些老掉牙的話啦~
「處事的智慧」是一門學問吧~~~每個人的方法都不一樣~能成功的方法就是好方法囉~~~

ps:當然類似張男情況的人,只能建議小心為上囉~~不小心還是免不了要燒掉好幾張「小朋友」,就欲哭無淚了~~~哈…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su400
2010-07-14 13:40
2樓
  
其實只要自身修養好一些,爛咖能奈我何。
大家都知道論壇都是素眛平生之人,除非聊久很熟了,否則連一面之緣都談不上,哈啦幾句交個朋友無可厚非,但為了一些事情去跟一個長什麼樣都不知道的人槓上實在只能說蠢,浪費口水就算了還給這種人可趁之機,何必呢?

其次,會被告代表本身對法律不夠了解,口無遮攔當然會被抓到把柄,能怪誰呢。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lawrencelu71050
2010-07-14 21:41
3樓
  
其實可以使用三大原則~~不理會~~通報網站管理者~~不回應就好了
網路上很多文章與留言,就不要點閱不要看,當作沒有看到即可
人在做天在看,凡事不違背良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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