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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君与其妻于申报本年度综合所得税时,列报合于规定之受扶养亲属三人,分别为其长子24岁在校就学,侄子15岁及媳妇19岁,当年度5人每人支付人身保险费各2万,则其当年度可列之保险费之扣除额为 答8万
保险费不是只有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可以报吗 那长子是可的的,侄子跟媳妇行吗? 那应该不算直系亲属吧 本题八万是指林君、妻、长子还有谁呢? 有四个人吗 侄子...就林君来讲...侄子是直系血亲卑亲属...侄子应该叫林君爷爷..爷爷跟孙子的关系不是直系卑亲属吗...没错吧...XD
2. 1.甲公司于91年发生亏损1000万元,92年至96间各获利100万元,若甲公司符合盈亏互抵要件,其98年获利600万元,应课税之所得为? 600万 这个要怎么抵呢?
91年的好像只能抵五年,所以到97年就不能抵了,还剩500 所以98年获利的部分就要全缴税吗??
那如果是92年的亏损可以后抵十年的话.. 那就不用缴了?? 91年前只能抵5年...91年亏只能抵到96年..也就是抵到97.5月申报...91亏1000..92-96共赚500..500全部抵不用缴税...96年之后虽然还有500亏损但不能再抵(最多只能抵5年..之后归0)...97-98没亏损因此98年赚的没得抵全部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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