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
謝謝前面幾位大大的回答 今天早上我去地院跟科長談了,我最後決定不去做哩 在這邊把今天了解到的狀況跟大家分享~ 因為轉譯員相關的訊息真是太少了。 ■案件指派:書記官無法當場完成筆錄的交互詰問庭,才會申請轉譯員 (科長說書記官曾抗議,轉譯員報酬比他們的紀錄費實在高太多了XD 但這是司法院既定政策,也行之有年了,還是會繼續) 由刑事科科長按「名冊編號」依序輪派工作,每一庭找一個轉譯員 但若遇到大案件會連續開庭,只要前次轉譯內容做得不錯 法官通常會要求由同一個轉譯員繼續負責此案 這段期間此轉譯員才有可能會比較忙一點 ■薪酬(重點):如前述,按名冊編號依序指派,遇到的案件大小庭期長短都不一定 所以每月薪酬是無法估計的,看運氣好不好吧 我向科長表明我現在有工作,若轉譯員夠穩定我是願意辭職來做 科長說:今年第一季(前三個月),板橋地院發出去的轉譯報酬約20萬 而輪替的轉譯員約10個,因此..算一下就知薪酬真的不多 不太適合有經濟壓力的人 (我還蠻驚訝業務量不小的板院,轉譯案件竟少成這樣) ■優 點:(以下都是科長說的) 轉譯員庭前準備時需事先閱讀起訴書等相關文書,才能摘記簡要應訊內容 因此可以接觸到真正的訴狀,且可實際參與訴訟進行的流程,觀摩檢察官、 律師之間的攻防舌戰,對法院工作有憧憬的人,是很好的訓練與見習機會 也因此,來做轉譯員的人有很多是全職考生 有案件就當作去訓練,薪酬高低不是他們的重點 以上就是我今天所了解到的狀況,也很感謝這位親切的科長 希望可以讓大家對法院轉譯員多一些認識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