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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前面几位大大的回答 今天早上我去地院跟科长谈了,我最后决定不去做哩 在这边把今天了解到的状况跟大家分享~ 因为转译员相关的讯息真是太少了。 ■案件指派:书记官无法当场完成笔录的交互诘问庭,才会申请转译员 (科长说书记官曾抗议,转译员报酬比他们的纪录费实在高太多了XD 但这是司法院既定政策,也行之有年了,还是会继续) 由刑事科科长按「名册编号」依序轮派工作,每一庭找一个转译员 但若遇到大案件会连续开庭,只要前次转译内容做得不错 法官通常会要求由同一个转译员继续负责此案 这段期间此转译员才有可能会比较忙一点 ■薪酬(重点):如前述,按名册编号依序指派,遇到的案件大小庭期长短都不一定 所以每月薪酬是无法估计的,看运气好不好吧 我向科长表明我现在有工作,若转译员够稳定我是愿意辞职来做 科长说:今年第一季(前三个月),板桥地院发出去的转译报酬约20万 而轮替的转译员约10个,因此..算一下就知薪酬真的不多 不太适合有经济压力的人 (我还蛮惊讶业务量不小的板院,转译案件竟少成这样) ■优 点:(以下都是科长说的) 转译员庭前准备时需事先阅读起诉书等相关文书,才能摘记简要应讯内容 因此可以接触到真正的诉状,且可实际参与诉讼进行的流程,观摩检察官、 律师之间的攻防舌战,对法院工作有憧憬的人,是很好的训练与见习机会 也因此,来做转译员的人有很多是全职考生 有案件就当作去训练,薪酬高低不是他们的重点 以上就是我今天所了解到的状况,也很感谢这位亲切的科长 希望可以让大家对法院转译员多一些认识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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