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793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
推文 x 鮮花 x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公務員考績 三次丙等擬淘汰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9-12-24 09:25 |
vin641204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12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是不反對這樣子的機制啦!!問題是怎樣讓這套制度既能夠確實執行,又能夠客觀公正公平,更不會變成政務官修理事務官的工具?畢竟有些公務人員的態度真的需要藉由這樣的機制加以糾正、甚至於汰除。個人認為政務官也應當比照事務官,參與各項基礎訓練及年度考評,甚至專業職類機關政務官的任用資格也要加以規範,以避免「外行領導專業、政治凌駕法治」的窘況。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17 08:49 |
n905080413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也就是只有2、3%的人會被淘汰而已,我也要考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30 22:5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0879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