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go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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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 1 大众捷运法第52条委托之法律性质为何?请引用行政程序法之规定回答之, 其与行政组织法中之其他「委托」或「委办」用语,在性质上有何不同?
委托:原机关将事务权限赋予无相隶属之机关(行程法15条) 委办:中央机关将事务权限赋予地方机关(地制法14条)
2 捷运公司执行委托任务时,系基于何种法律地位,请依行政组织法学理及行 政程序法规定析述之。
行政委托(行程法16条):有权限之机关将权限一部或全部为由人民或团体 性质:行使授权之公共事务权限时"视为"行政机关(行程法2条)
3 大众捷运法所为之处罚若由交通专业警察执行时,大众捷运公司人员提供必 要协助者,其法律性质为何?其与依大众捷运法第52条规定所为委托有何不同?
这是行政协助(行程法19条)
补充: 1.行程法15条: 行政机关因业务上之需要,得依法规将其权限之一部分,委托不相隶属之 行政机关执行之。
2.地制法14条: 直辖市、县 (市) 、乡 (镇、市) 为地方自治团体,依本法办理自治事项 ,并执行上级政府委办事项。 3.行程法2 受托行使公权力之个人或团体,于委托范围内,视为行政机关。
4.行程法16条: 行政机关得依法规将其权限之一部分,委托民间团体或个人办理。 前项情形,应将委托事项及法规依据公告之,并刊登政府公报或新闻纸。 第一项委托所需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由行政机关支付之。
5.行程法19条 行政机关为发挥共同一体之行政机能,应于其权限范围内互相协助。 行政机关执行职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无隶属关系之其他机 关请求协助︰ 一、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独自执行职务者。 二、因人员、设备不足等事实上之原因,不能独自执行职务者。 三、执行职务所必要认定之事实,不能独自调查者。 四、执行职务所必要之文书或其他资料,为被请求机关所持有者。 五、由被请求机关协助执行,显较经济者。 六、其他职务上有正当理由须请求协助者。前项请求,除紧急情形外, 应以书面为之。 被请求机关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拒绝之︰ 一、协助之行为,非其权限范围或依法不得为之者。 二、如提供协助,将严重妨害其自身职务之执行者。 被请求机关认有正当理由不能协助者,得拒绝之。 被请求机关认为无提供行政协助之义务或有拒绝之事由时,应将其理由 通知请求协助机关。 请求协助机关对此有异议时,由其共同上级机关决定之,无共同上级机 关时,由被请求机关之上级机关决定之。 被请求机关得向请求协助机关要求负担行政协助所需费用。其负担金额 及支付方式,由请求协助机关及被请求机关以协议定之;协议不成时, 由其共同上级机关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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