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85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awrencelu7105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鮮花 x10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請教大家有關法律的問題
今天有一對男女朋友同居,還沒有訂婚也就是還沒有論及婚嫁,男方姓楊女方姓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8-09 13:30 |
gilligan792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同居在法律上並未獲的我國的保障,目前只以合法結婚的婚姻關係,才能擁有法律上的效力
所以為什麼大家總是認為婚姻是個保障

雖然說現在同居的人越來越多....或許在未來,能夠推動相關法案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獻花 x3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9-08-09 14:28 |
錂玥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楊性男方不可控告對方.....因為女方只有同居.....還沒結婚...女方還是自由的

同居...沒有法律效果
結婚...才有法律效果

不管交往多久,只要還沒結婚,不管那一方都沒資格控告對方...因為交往是自由的,隋時都會分手的機會...沒保障

你所提出的問題如果是在結婚中發生的話,男方是有權控訴的.

這是我的淺訴,如有不對的話,還請見諒...(....因為法條是會更新的...)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9-08-09 15:31 |
lawrencelu7105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鮮花 x10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gilligan792 於 2009-08-09 14:28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同居在法律上並未獲的我國的保障,目前只以合法結婚的婚姻關係,才能擁有法律上的效力
所以為什麼大家總是認為婚姻是個保障

雖然說現在同居的人越來越多....或許在未來,能夠推動相關法案
=============================
謝謝您與大家的幫忙
不過我猜就算同居的人越來越多,可是之後會推動相關法案應該機率不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8-09 15:40 |
gilligan792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就目前台灣的國情來說
是不太可能
但是
隨著時代改變
這些都還是可能的

呵~

我是目前就讀法律系的初學者
就算沒有修法
但是只要獲得大眾的認可
法令還是有改善的空間
甚至有很多漏洞可以鑽的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回覆


獻花 x2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9-08-09 15:54 |
vito1234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那對情侶有結婚登記了,才算是真正的婚姻,,男方才可以提告另一位男生,妨礙家庭,或是通姦罪等等.
只有同居就不能告.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回覆


獻花 x2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09 16:28 |
≡櫻桃≡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100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補充一下,目前我國同居男女只有在家庭暴力防治法有予以保障。
家暴可以控告,但是出軌無法可追究。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回覆


堅定的信念,能讓平凡的人,做不平凡的事。

佛在靈山莫遠求,靈山只在汝心頭;
人人有個靈山塔,好向靈山塔下修。
禪悟就是認識自心的本性,佛性本來具備,
一切現成,非由外襲,亦非他處可得;
自家有寶藏,一心即佛性,
正如空中白雲,不是釘上去的,亦非懸空掛著的。
獻花 x3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8-09 22:36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7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

世界的潮流是通姦除罪化,盡量用民事訴訟來填補損害賠償,而不是用刑事訴訟來解決!

否則刑法將被淪為報復的工具而喪失維護基本權及社會秩序的平衡地位!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2 回到頂端 [7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11 05:1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860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