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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rencelu71050
2009-08-09 13:30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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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ligan792
2009-08-09 14:28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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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在法律上並未獲的我國的保障,目前只以合法結婚的婚姻關係,才能擁有法律上的效力
所以為什麼大家總是認為婚姻是個保障 雖然說現在同居的人越來越多....或許在未來,能夠推動相關法案 x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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錂玥
2009-08-09 15:31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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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性男方不可控告對方.....因為女方只有同居.....還沒結婚...女方還是自由的
同居...沒有法律效果 結婚...才有法律效果 不管交往多久,只要還沒結婚,不管那一方都沒資格控告對方...因為交往是自由的,隋時都會分手的機會...沒保障 你所提出的問題如果是在結婚中發生的話,男方是有權控訴的. 這是我的淺訴,如有不對的話,還請見諒...(....因為法條是會更新的...)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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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rencelu71050
2009-08-09 15:40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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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ligan792
2009-08-09 15:54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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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台灣的國情來說
是不太可能 但是 隨著時代改變 這些都還是可能的 呵~ 我是目前就讀法律系的初學者 就算沒有修法 但是只要獲得大眾的認可 法令還是有改善的空間 甚至有很多漏洞可以鑽的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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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o1234
2009-08-09 16:28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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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對情侶有結婚登記了,才算是真正的婚姻,,男方才可以提告另一位男生,妨礙家庭,或是通姦罪等等.
只有同居就不能告.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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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ydog
2009-08-11 05:14 |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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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潮流是通姦除罪化,盡量用民事訴訟來填補損害賠償,而不是用刑事訴訟來解決! 否則刑法將被淪為報復的工具而喪失維護基本權及社會秩序的平衡地位!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