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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竞合vs实质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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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rabbit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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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想像竞合vs实质竞合
现在刑法把牵连犯给删除了
改为想像竞合或实质竞合(数罪并罚)
但要怎么判断是一行为还是多行为
如侵入住宅行窃,其犯侵入住宅罪系犯窃盗罪之必要手段
所以是成立侵入住宅罪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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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是一种煎熬,
成功是需要努力,
机会是不会等人,
埋怨、藉口都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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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
2009-05-16 21:50 |
罗武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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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我也想知道各位老大的见解..
==For until the law sin was in the world.
But sin isn't imputed when there's no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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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
2009-05-17 07:04 |
jd20112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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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连犯删除之目的即为避免纵容犯罪
是以,过去侵入住宅行窃,系成立牵连犯,从一重处
但修法后,应认其为侵害住居安宁与侵害财产法益-故为数罪并罚
而另外一题如甲为了伤害乙,先将乙强行带离乙之办公室予以拘禁,而后加以殴打
==>先侵害乙之行动自由又侵害其身体法益-其为实现其殴打之犯行,以另一犯意施予拘禁-自为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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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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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9-06-05 00:58 |
小严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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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废除牵连犯与连续犯后 其立法理由
说明应视情形而扩张适用想像竞合犯
又想像竞合犯系一行为触犯数罪名从一重处断 刑法55
本提竞合的争点系 一行为的认定
又想像竞合之一行为体系上应属于自然意义的一行为
也就是说其行为在自然意义上视作一行为
在是否为想像竞合的认定中
实务上认定比较广 有出现行为时点合致者
有出现必然的附随行为
依此我觉得第一个是想像竞合 第二个是数罪并罚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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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补充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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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经国先生---风雨的阻挡,环境的横逆,'往往是弱者消极的失败的藉口,却是勇者奋发自励成功的磨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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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
2009-06-05 16:32 |
angushuang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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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难喔
我也都看不懂
相信自己
无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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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9-06-08 01:35 |
小严
级别:
初露锋芒
x13
x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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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依台大王皇玉教授所言 竞合是刑法理最复杂的部分
不会写就不要写 假装来不及写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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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经国先生---风雨的阻挡,环境的横逆,'往往是弱者消极的失败的藉口,却是勇者奋发自励成功的磨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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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
2009-06-08 0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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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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