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曾解釋,可視為職業傷害,今天勞委會對於個案詢問上下班途中接送小孩或配偶,發生意外是否為職業災害表示,只要是上下班途中順道路徑的日常行為,像順道買菜,過程發生意外,得視為職業災害,可請領勞保給付。
國內勞基法已經實施近24年了
但是多數勞工卻不瞭解法律保障的範圍有哪些
如何處理?如何申請?完整程序?
發生職災您第一步就是要 要求公司開立職災門診單
使用勞保--及乙種診斷證明書 才有所謂確立職災及公傷假
公傷期間 工資照給
如果您月薪3萬 公傷一年 公司要支付您36萬
公傷二年 再支付您36萬
如果公司無法繼續聘用或轉調其他與當初約定不符的工作
公司必須在支付您120萬
另外您民事有2年的追朔期
刑事都有求償的權利--但是追朔期只有半年
補充說明:請提供警局備案紀錄及交通事故證明
證明自己為被害者 方可要求公司以勞保身份就醫
確立公傷假為首要處理程序
確保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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