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8419 個閱讀者
 
<<   1   2  下頁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
推文 x 鮮花 x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發表] 98年1月12日三讀通過民法物權修正條文   生效日期:民國 98 年 7 月 23 日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9-02-06 08:50 |
cmcarp9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e:98年1月12日三讀通過民法物權修正條文   生效日期:民國 98 年 7 月 23 日
感謝分享!!
修法代表國家法治的進步,但卻是參加國考生的痛!
希望98年就修到此為止,不要再修了,真的唸不完啦XD!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2-08 06:58重新編輯 ]


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It has been Experience.法律的生命不在邏輯而是經驗
Oliver Wendell Holmes.Jr 1841-1935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06 10:14 |
洪灋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5 鮮花 x57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e:98年1月12日三讀通過民法物權修正條文   生效日期:民國 98 年 7 月 23 日
不知道新版的小六法或是六法全書什麼時候會出版呢?
去年八月以來修了好多法喔!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2-08 06:58重新編輯 ]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06 11:04 |
cmcarp9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e:98年1月12日三讀通過民法物權修正條文   生效日期:民國 98 年 7 月 23 日
就我的了解一般的出版社,關於六法大概半年改一次版,
不過手上的六法是舊版的也沒關係,上各出版社網站找一下,通常會有資料的增補或法規更新可下載。
若非如此他們改版一次,你買一次,哪買的完阿!!
個人建議是一本六法用到考完試,遇到修法,找資料貼上去即可。
要不然光是整理新法典可能就要耗掉你很多時間了.....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2-08 06:58重新編輯 ]


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It has been Experience.法律的生命不在邏輯而是經驗
Oliver Wendell Holmes.Jr 1841-1935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06 12:31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7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e:98年1月12日三讀通過民法物權修正條文   生效日期:民國 98 年 7 月 23 日
感謝大大分享資訊,這幾天也一直在找這個資訊,終於確定下來了,感謝^^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2-08 06:58重新編輯 ]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06 12:33 |
nicole071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e:98年1月12日三讀通過民法物權修正條文   生效日期:民國 98 年 7 月 23 日
謝謝您的分享!
並且想問一下,您的資訊是從政府或那個機構取得的呢?
因想親眼見到關網上的才真正放心.....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2-08 06:59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06 23:22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7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e:98年1月12日三讀通過民法物權修正條文   生效日期:民國 98 年 7月 23 日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A9%D2%A6%B3%B1%F8%A4%E5&Lcode=B0000001

法務部的網站

剛剛發現民訴也修正了而且是1月就生效了.......................................~"~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2-08 06:57重新編輯 ]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07 05:53 |
uria0423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e:98年1月12日三讀通過民法物權修正條文   生效日期:民國 98 年 7 月 23 日
不好意思
物權篇好像是7/23生效
11/23是總篇和親屬篇才對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B0000001&KeyWordID=12&KCDate=2009-2-7&FL=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2-08 06:57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已更改了,謝謝提醒


獻花 x1 回到頂端 [7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07 19:53 |
大麗絲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鮮花 x105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e:98年1月12日三讀通過民法物權修正條文   生效日期:民國 98 年 7 月 23 日
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24條規定:民法物權編修正條文及本施行法修正條文,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本次修正條文公布日期為:98年1月23日,所以施行日期應該是:98年7月23日。
民法總則施行法第4-2條: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日修正之民法總則第十四條至第十五條之二之規定,自公布後一年六個月施行。
其公告日期為97年5月23日,故其施行日期為98年11月23日。
總則編其他修正條文施行日為97年5月25日。
民法親屬編施行第14-3條: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日修正之民法親屬編第四章之規定,自公布後一年六個月施行。
所以其施行日亦為98年11月23日。

結論大致與7樓相同,如有錯誤,尚祈指正!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2-08 06:56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已更改了,謝謝提醒


感恩惜福!
獻花 x1 回到頂端 [8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07 23:20 |
從零開始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1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e:98年1月12日三讀通過民法物權修正條文   生效日期:民國 98 年 7月 23 日
瞭解了~
謝謝樓上各位朋友的發現~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2-08 06:57重新編輯 ]


In or Out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07 23:32 |

<<   1   2  下頁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2322 second(s),query:7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