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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先跟銀行協商 免費律師協助
〔記者范姜群閔/台北報導〕「只要還二到三成債款、其他不用還」、「感謝全國超過1,000位熱心服務站站長『卡債重生』大業」等廣告文宣,對於背負龐大債務的卡債族真的很誘人,但是在銀行公會、法扶基金會、公平會、消保官、刑事警察局及多位立委公開呼籲卡債族千萬不要找代辦業者的同時,卡債族到底要如何利用債清條例來重新開始?
銀行公會消金協商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清文說,債務人在聲請清算、更生前,必須先跟最大債權銀行進行「債務前置協商」,在此步驟中,須附上協商申請書、財產收支、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債權人清冊(向聯徵申請費100元)、國稅局核發的財產清單和綜所稅清單、薪資證明(或切結書)及勞農工保的保險卡正本,向最大債權銀行協商出合理的還款計畫,只要有誠意擬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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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5-04 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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