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問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173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anzon33
級別: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x
0
[問題討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問
1、汽車駕駛人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者,處以:
(B)吊銷駕駛執照,並停考3年
(C)吊銷駕駛執照,並停考1年
答案為(B),為何不是(C)
相關條文:
第61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一、利用汽車犯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二、抗拒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人員之稽查,因而引
起傷害或死亡。
三、撞傷正執行交通勤務中之警察。
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三條之管制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
。
第67條第2項
......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
後段
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之前就有疑問,因為那個「後段」,所以解讀為第三十三條的是3年,前面是1年,結果志光之前釋出的勘誤又說是(B),到底哪個才是對的啊?
2、承上題,那運送危險物品未請領臨時通行證行駛公路時不慎撞死機車騎士,除了應負民事、刑事責任外,其駕駛執照並受銷處分且危險物品訓練證書同時失其效力,須多久時間後始能再次參加危險物品訓練取得證書?
(A)1年 (B)3年
勘誤改為(B),和第1題有相關。
3、對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分人經處分吊扣汽車牌照、駕駛執照,按其吊扣期間加倍處分後,受處分人應於多久期間內繳送其汽車牌照,才不會遭受銷之處分?
(C)15日內 (D)20日內
答案為(D),為啥不是(C)
相關條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67條第1項第2款
二、經處分吊扣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按其吊扣期間加倍處分,受處分
人仍不於十五日限期內繳送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吊銷其汽車牌照
或駕駛執照。
最近才知道志光釋出勘誤,不過總覺得有些地方還是怪怪的|||
之前就有某位大大反應錯誤百出,改得真辛苦|||
x
1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
2008-04-03 22:01 |
粉圓
級別:
路人甲
x0
x10
分享:
▲
▼
第一題和第三題
補習班答案錯誤
至於第二題
參考處罰條例29-3第一~三項:
危險物品運送人員,應經交通部許可之專業訓練機構訓練合格,並領有訓
練證明書,始得駕駛裝載危險物品之汽車。
前項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方式、專業訓練機構資格、訓練許可、訓
練場所、設備、課程、訓練證明書格式、訓練有效期限、查核及管理等事
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依本條例規定吊銷駕駛執照時,其領有之第一項訓練證明書亦失其效力,
且其不得參加訓練之期間,依第六十七條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之期限辦理。
x
1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8-04-03 23:29 |
rede520
級別:
初露鋒芒
x0
x4
分享:
▲
▼
1、汽車駕駛人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者,處以:
(B)吊銷駕駛執照,並停考3年
(C)吊銷駕駛執照,並停考1年
答案為(B),為何不是(C)
這題答案是(B)吊銷駕駛執照,並停考3年沒錯...
第67條第2項
......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後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所謂後段是指逗號以後的"因而肇事致人死亡"
第2題如樓上所言...答案也沒錯...
第3題答案錯誤是15日沒錯
x
1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8-04-04 00:29 |
粉圓
級別:
路人甲
x0
x10
分享:
▲
1、汽車駕駛人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者,處以:
(B)吊銷駕駛執照,並停考3年
(C)吊銷駕駛執照,並停考1年
答案為是(C)
~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後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所謂後段是指逗號以後的"因而肇事致人死亡"~
如果上面這句話成立的話
那直接說是"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就行了
不需要強調"後段
"
x
0
[3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8-04-05 23:21 |
MyChat 數位男女
»
國考&法律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972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