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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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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民法的問題請教各位~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8-02-01 23:21 |
yggam 手機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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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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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鮮花 x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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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983: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三.旁系姻親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答案A的寡嫂與小叔--->雖然是屬於旁系姻親五親等內,但寡嫂與小叔在輩分上是相同(平輩),
據民983第一項第三款的條文所說的法律並無明文禁止.
2.屬於學者的見解...
無因管理分二種,一:為他人管理事務
                二:為自己而管理他人事務
為自己而管理他人事務者屬於不真正無因管理,又分為不法管理和誤信管理
不法管理:明知為他人事務,仍作為自己之事務而管理之(為自己之利益)
        例如擅將他人之屋,作為己屋出租於第三人而收取租金.
表情


秋風日漸遠
冬陽照落山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02 00:11 |
pearl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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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6 鮮花 x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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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點可以參考


[ 此文章被pearl在2008-02-20 21:29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2-02 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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