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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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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求助] 在外租房被朋友侵占,怎麼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8-01-21 15:15 |
宏星小雄丸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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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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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是你同班同學嗎?

太噁心了吧,你其他同學呢?簡直是助紂為虐嘛~

住人了也不告訴你......

估計是你當時和同學商量配合的時候用詞不當吧~

你當時就找個理由把房子推掉或者找個人租了不就行了,

幹嘛把房子空著呢?


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黃塵飛揚
我願守土復開疆
堂堂中國要讓四方~~~
來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韓國 | Posted:2008-01-21 15:35 |
驅魔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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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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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沒機會,只有人證並無契約,注定是吃虧的,不過可以找警方幫忙,說對方侵佔應該行得通,惡人沒膽啦!試試看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美國 | Posted:2008-01-21 15:35 |
ctse58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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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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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是無望了~~因為沒有簽約阿!!
這就是在外住宿的缺點~~沒簽約!! 而且房租還是交給中間人!!
哀~~節哀吧!!
不過可以參考樓上大大說的~~報警試試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美國加利福尼亞州 | Posted:2008-01-21 16:44 |
oideryounger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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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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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宏星小雄丸 :

Q1:是同班同學。

Q2:其他同學只知道小弟搬出去住,並且小弟對他們說,因小弟本身生活習慣問題,想搬出去住,房子可能會找人轉租。但那個偷住客對外宣稱我租給他了,並且可能是趁其他人白天上課找鎖匠方式打開門,搬進去住。這中間小弟有找過幾個人來租,但都說下學期才要,且小弟都是直接給他們看當時拍的屋內照片,他們也相信小弟所說的種種房子優缺點,所以這幾個月小弟都沒回去原房子。

Q3:小弟可能真的如您所說"同學商量配合的時候用詞不當吧",但在論壇上討論這個,小弟說小弟很客氣~也並不代表是對、全部,因為沒有錄音只有人證。

Q4:空著房子是小弟的錯,小弟後悔沒三天兩頭就回去逛逛...但保證日後他搬出來,就算沒人租,也會把房子堆東西佔著,因為原本那位同學也是住戶,只是他是瞞著爸媽跟別人一起住雙人房有點擠,後來聽說小弟要搬走,才預謀搬進去入,然後拉攏其他住戶,並私底下說小弟的不是。小弟也是今天作專題,跟其中兩個住那邊的同學聊天,才知道小弟搬走後的種種一切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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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驅魔箭 & ctse58
感謝您的建議,不過小弟不甘心,房子被霸佔,然後又被人放暗箭說壞話,正積極找尋方法申訴,望社會經驗豐富大大們幫忙阿~
如果真的文的說理說不通,小弟最後也只能用男人的方式處理吧....


歡迎用鮮花交朋友~呵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21 17:27 |
中痛好酸林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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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貢獻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鮮花 x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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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我剛好有上過點租賃買賣的法律課程 表情

依照你的情形我建議你身上藏著錄音筆在去跟你的召集人談一次

更好的是全部的人都在一起談

一定要有套到重點

讓他們自己說出你原本就是召集人底下的幫忙分擔租金的人並且住再哪一個隔間內且房租和保證金皆已付清

因為法律上有說過「口頭承諾亦是契約」不過往後很難證明

所以你要有這個動作來拿到那個口頭承諾的証明

往後靠這個錄音檔案可以和他們談

但是朋友大概也沒的做了但至少有最後保護自己的底限 表情

要求他們退還你「沒居住期間防間卻被侵占的租金」

並且在協調退還剩下期間的所有租金和保證金

直接跟他們沒有糾葛比較好

至於那個偷開你房間門住進去的那位先生....

如果上列接證據確鑿的話應該可以對他提告侵害私人空間相關法條

不知道會不會變成偷竊罪或其他公訴罪.....

這就是政府告他了...你要撤也撤不掉只能他和你談金錢和解減刑

詳細情形你還是在去問學校法律老師或同學比較好 表情

不過證據拿到最好拿事先找他們談

他們應該也不想為那幾萬的房租身上背個前科....所以你的籌碼算蠻大顆的


[ 此文章被中痛好酸林在2008-01-21 18:21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1-21 18:07 |
中痛好酸林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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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貢獻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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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除了上面方法建議你先去找那個召集人看租賃契約底下承租人有沒有寫到你 表情

有的話那張紙COPY一份就很夠力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1-21 18:47 |
oideryounger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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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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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中痛好酸林:

Q1:感謝您如此詳細回覆。關於您所提到自我保護的保障,小弟先按兵不動等開學,大家都回來了,在請幾個朋友陪同去幫旁套話錄音。

Q2:因為當初召集人是跟房東接洽一切事務,所以房東契約方面只有簽他的名子,之後他再以承租人名義分配我們,小弟身上沒有任何文件可以證明他租給我,以及我附了整年租金,目前身上只有該房間鑰史。而小弟無法請召集人幫忙作證,因為當初幫出來時,小弟雖然是以自己考研究所、生活作息需正常而另住他方名義搬出去,他仍無法諒解,所以小弟估計,目前她是站在偷住客那邊的,或是兩邊都不幫。

PS:心裡話~小弟覺得沒錢翹開門偷住就算了,還對外宣小弟轉租給他,並耍心機拉攏其他人、私下說小弟壞話,搞的住在那邊同學都不太想靠近我,沒題起這件事情,而遲遲使這件事情到現在才曝光,沒看過這等惡人。


歡迎用鮮花交朋友~呵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22 00:21 |
驅魔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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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不是好辦法,最好是錄影,錄音沒有效力,只能當間接證據,
針孔攝影機聽過沒,非常好用,可以架個兩三架。
你是學生經費有限可以用租的,如此一來就有證據了。

你說男人的方法是打上一架吧!
也是可行,但是犯不著,
打架是下下策,史記有云,兵者,凶器也;戰者,逆德也;爭者,事之末也。
可以用腦袋瓜解決的就用腦袋瓜吧。

若你人緣不錯,多找些人去『關心』一下,也是好辦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美國 | Posted:2008-01-22 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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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oideryounger於2008-01-21 17:27發表的 :
TO 宏星小雄丸 :

Q1:是同班同學。

Q2:其他同學只知道小弟搬出去住,並且小弟對他們說,因小弟本身生活習慣問題,想搬出去住,房子可能會找人轉租。但那個偷住客對外宣稱我租給他了,並且可能是趁其他人白天上課找鎖匠方式打開門,搬進去住。這中間小弟有找過幾個人來租,但都說下學期才要,且小弟都是直接給他們看當時拍的屋內照片,他們也相信小弟所說的種種房子優缺點,所以這幾個月小弟都沒回去原房子。
.......


原来台湾也会有这么恶心的人,我没有别的意思啊^^

这种耍心机的人在大陆会被鄙视死,

群起而攻之,

在大陆都是独生子女,出来混都是靠朋友,做人一定要厚道,才能在这个社会立足,

有些虚假的朋友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最后大家都会孤立他的,

用你的房子就跟你说用,怎么能骗大家说你租他了呢?

最鄙视这种人了!


馬蹄南去人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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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韓國 | Posted:2008-01-22 1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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