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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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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行政法問題一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7-12-08 20:01 |
abellin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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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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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28   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所以選項A有"均"字就錯了,因為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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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2-08 20:14 |
jocelyn414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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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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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其實我們政壇上有一些人就有雙重國籍的問題....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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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過單純簡單的生活~
我的生活還不夠簡單嗎?
好像是的....

把過去放下,才能清楚的看到未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7-12-08 23:40 |
cloudlongsky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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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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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法律的選擇題!
陷阱真的是很多!
常常就一個字改掉而已!
沒有熟讀條文的話,
真的很容易出錯!
真是的`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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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7-12-09 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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