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問題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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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abcd12340883
2007-12-08 20:01
樓主
推文 x0
下列對於公務員關係需具備要件之敘述,何者有誤?
(A)外國籍者均不得擔任我國之公務人員
(B)受禁治產,尚未撤銷者,不得為公務人員
(C)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不得為公務人員
(D)經合格醫生證明有精神病者,不得為公務人員

B、C、D沒啥問題,但是A為什麼錯呢
希望知道的大大可以幫忙解答一下嗎?
謝謝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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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abellin
2007-12-08 20:14
1樓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28   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所以選項A有"均"字就錯了,因為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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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jocelyn414
2007-12-08 23:40
2樓
  
沒錯...
其實我們政壇上有一些人就有雙重國籍的問題....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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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cloudlongsky
2007-12-09 09:12
3樓
  
這種法律的選擇題!
陷阱真的是很多!
常常就一個字改掉而已!
沒有熟讀條文的話,
真的很容易出錯!
真是的`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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