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制法修正 乡镇市长将改为官派
中广 更新日期:2007/11/07 13:00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未来政府层级有重大变革,由现行的三级制精简为二级制,乡镇市长改由县市长派任。并且放宽县市长人事任免权限,将县市政府一级单位主管和所属一级机关首长,除了主计、人事、警察、政风、税捐主管和首长外,由现行半数政务职改为全部都以政务人员任用。
〈康子仁报导〉
行政院会通过的「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放宽县市长人事任免权限,将县市政府一级单位主管和所属一级机关首长,除了主计、人事、警察、政风、税捐主管及首长外,由现行半数政务职,改为全部都以政务人员任用,而未来乡镇市长也将改为县市长派任,行政院长张俊雄说,
三百一十九个乡镇市长改为官派之后,县市长的权力将大幅提高。而乡镇市民代表则是遭到裁撤的命运,一共有三千七百一十七人即将面临失业危机。一旦立法院顺利通过地制法修正案,最快下一届县市长选举后就会实施。
资料来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7/1/ns0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