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86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midozsir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晴天][快樂] 人與人之間 沒有所謂的平等
先聲明,我的日記全屬胡言亂語憑空想像,請勿對號入座。

今天執行一件查封,書記官提醒:「當事人是某律師的太太」。

很單純的一項工作,只因為當事人有個律師先生,讓書記官留了心並囑咐,理由大抵離不開「身份」的問題。

如果對象是一般民眾,不會有任何顧慮。

但當事人的先生是法律人,代表的意義就是有潛在的麻煩,沒事就沒事,萬一當事人心有不甘想出一口氣,單純的事也會迭生枝節。

在等候法院人員現場執行時,啜著85度C咖啡,心裡不禁感慨:人與人之間,隨著身份的不同,是沒有所謂的平等。


獻花 x3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10-26 13:59 |

首頁  發表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019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