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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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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请教人事行政大意高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07-08-29 00:02 |
ryback22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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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制度法55条定名文
6.叙委五职等本俸五级任用
7.内政部民政司长是公务人员的缺并不是机要人员的缺

其他题目我没办法人事法规太多我背不起来,法条应该可以找的到
不然你去问一下考人事行政的同学他们应该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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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50 (by 霞客) | 理由: 很感谢您一直帮考友解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08-29 02:00 |
jasonwu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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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照地方制度法第55条第二项
2.参照公务人员任用法第17条第六项
3.a.参照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条之1第三项
  b.参照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2条
4.参照公务人员任用法第18条之1第一项
5.参照公务人员任用法施行细则第10条第一项
6.参照公务人员任用法第13条第三项
7.a.参照地方制度法第56条第二项
  b.参照各机关机要人员进用办法第4条第二项
  c.参照各机关机要人员进用办法第4条第一项
  d.参照地方制度法第57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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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20 (by 霞客) | 理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7-08-29 03:31 |
KAMEIE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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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Rioss及jasonwu0827 2位大大的解析~~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网络 | Posted:2007-08-29 23:17 |
tatungbe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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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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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提出问题来的及吗

5.某一职务列为委任第五职等至荐任第六职等,某甲仅具委任四职等资格,下列何者为正确?
a.可以权理第五职等不能权理六职等   b.可以权理六职等
c.均可权理                 d.均不可权理
答案-d

个人有个小小的疑义:
参照公务人员任用法施行细则第10条第一项
「同一官等中」不是可以权理1-2职等吗.....>所以选择A.不是可以吗
难道是因为题目是「委任第五职等『至』荐任第六职等」而不「是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
所以「跨到二个官等者,不得权理」 表情


新年新希望─克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1-18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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