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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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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刑事诉讼疑问---被告死亡时间点之差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07-07-05 00:43 |
渔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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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于送达后上诉前死亡 ,其配偶上诉为上诉不合法,原审法院应裁定驳回不合法上诉
2.被告于上诉后死亡(分上诉合法和上诉不合法)

上诉合法~上级审应依369条第1项、398第3款撤销原判决,改谕知303第5款之不受理判决

上诉不合法~原审法院应以裁定驳回,上级审应以判决驳回

3.关于再审被告死亡(分利益和不利益):
 为被告利益再审~应不经言词辩论,由检察官和自诉人以书状陈述意见后即行判决(即实
 体判决)
 为被告不利益再审~失其效力



供大大您参考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东森宽频 | Posted:2007-07-09 22:16 |
office815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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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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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谢谢分享,终于了解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7-09 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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