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梵語pratyaya,巴利語paccaya。狹義而言,乃指引起結果之直接原因(內因)外之間接原因(外緣);廣義而言,係合因、緣兩者之稱。
「緣」,可分為四種:
1.因緣--「因」亦為「緣」,是產生果報之直接內在原因,相當於能作因(六因之一)外之其它五因。
2.等無間緣--是指心、心所中之相續中,由前一剎那引導後一剎那生起之原因。
3.所緣緣(緣緣)--所緣指外境,心緣外境時,心必藉外境以為助緣。
4.增上緣--泛指不對某一法產生障礙之一切法。與六因中之﹁能作因﹂相同。
另有「二緣」(指內、外緣),即:
A.眾生所依之世界,皆由妄想因緣而生,稱為外緣。
B.眾生之身,因無明、愛、業等緣,出生陰界入(即五陰、十八界、十二入)法,稱為內緣。
又有「五緣」(又稱五種增上緣),即以佛為增上緣,念佛者所受利益共有五種:
A.滅罪增上緣:以阿彌陀佛為增上緣,消除一切之業障。
B.護念增上緣:即受阿彌陀佛、觀音菩薩、大勢至菩薩之祐護。
C.見佛增上緣:以彌陀之三念願力,而得以見佛。
D.攝生增上緣:眾生藉彌陀之願力,而得以往生。
E.證生增上緣:保證滅後之凡夫,乘佛願力,來世一定往生。
至於「六因」(即將一切法之因分為六種),即:
A.能作因--除自體之外,其餘一切有為、無為之諸法,能成為自體之生因者;
B.俱有因--同時存在之俱有法,相互為因之義;
C.同類因--同類之法連續產生時,前法即為後法之同類因;
D.相應因--於俱有因之中,屬於心與心所間之相互關係者;
E.遍行因--於同類因之中,作用力強盛之煩惱(即遍行惑),能遍行於一切染污法;
F.異熟因--即惡業及有漏之善業為因,招感無記之果報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