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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讨论] 车借朋友开 保险权益大不同
车借朋友开 保险权益大不同
张先生家中刚添购一台休旅车,与友人约好周末两家人一同乘车出门度假。长途驾驶容易疲惫,为了安全起见,中途换由张先生友人轮流帮忙开车,但因好友不熟悉车况,路也不熟,一不小心与其它汽车发生了擦撞。张先生心疼爱车受损之余,一方面犹豫是否该开口请好友分摊损失,一方面也纳闷爱车已投保车体损失险是否可申请理赔呢? ■朋友开车 须自行负责
依据目前国内汽车保险制度,汽车保险是以「投保汽车」为保障基础,只要是车主许可的使用人驾驶投保汽车均可享有保险权益;然而对于保障本身爱车损失的汽车车体损失险而言,并非由谁来驾驶理赔权益均相同,「驾驶人」资格上仍有所限制。根据汽车车体损失保险条款规定,汽车被保险人除了车主本人以外,自动扩大至车主的配偶、同居家属、四亲等内血亲或三亲等内姻亲等附加被保险人;若车主登记为公司的汽车,附加保险人则扩大至雇用驾驶人或业务使用人。非属被保险人(如朋友)开车时所致的汽车损失,车主虽仍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事后保险公司会在赔款范围内向肇事驾驶人追偿,故最终仍是由肇事驾驶者自行负担,因此依现行国内任意汽车保险制度,车主在借车给朋友使用时仍需留意保险理赔的问题。
■ 租车 须留意保险权益
随着国内休旅风气日益兴盛,不少人到花莲、台东、垦丁等远地旅游时常会选择搭乘飞机或火车到当地后再租车旅游较为自在,而租车时的车祸意外汽车损失又该由谁来负责呢?
租车业者依规定均需帮租赁汽车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但很少帮汽车另行投保额外完整的汽车车体损失保险。因此消费者在用车完毕归还车辆的同时,租车业者均会详细检查汽车外表是否有任何损伤,以利及时向使用人追讨赔偿,故租车期间可能发生的意外也造成租车旅游者很大的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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