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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討論] 車借朋友開 保險權益大不同
車借朋友開 保險權益大不同
張先生家中剛添購一台休旅車,與友人約好週末兩家人一同乘車出門度假。長途駕駛容易疲憊,為了安全起見,中途換由張先生友人輪流幫忙開車,但因好友不熟悉車況,路也不熟,一不小心與其它汽車發生了擦撞。張先生心疼愛車受損之餘,一方面猶豫是否該開口請好友分攤損失,一方面也納悶愛車已投保車體損失險是否可申請理賠呢? ■朋友開車 須自行負責
依據目前國內汽車保險制度,汽車保險是以「投保汽車」為保障基礎,只要是車主許可的使用人駕駛投保汽車均可享有保險權益;然而對於保障本身愛車損失的汽車車體損失險而言,並非由誰來駕駛理賠權益均相同,「駕駛人」資格上仍有所限制。根據汽車車體損失保險條款規定,汽車被保險人除了車主本人以外,自動擴大至車主的配偶、同居家屬、四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等附加被保險人;若車主登記為公司的汽車,附加保險人則擴大至僱用駕駛人或業務使用人。非屬被保險人(如朋友)開車時所致的汽車損失,車主雖仍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事後保險公司會在賠款範圍內向肇事駕駛人追償,故最終仍是由肇事駕駛者自行負擔,因此依現行國內任意汽車保險制度,車主在借車給朋友使用時仍需留意保險理賠的問題。
■ 租車 須留意保險權益
隨著國內休旅風氣日益興盛,不少人到花蓮、台東、墾丁等遠地旅遊時常會選擇搭乘飛機或火車到當地後再租車旅遊較為自在,而租車時的車禍意外汽車損失又該由誰來負責呢?
租車業者依規定均需幫租賃汽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但很少幫汽車另行投保額外完整的汽車車體損失保險。因此消費者在用車完畢歸還車輛的同時,租車業者均會詳細檢查汽車外表是否有任何損傷,以利及時向使用人追討賠償,故租車期間可能發生的意外也造成租車旅遊者很大的心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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