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930 个阅读者
04:00 ~ 4:30 资料库备份中,需等较久的时间,请耐心等候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HOWQWER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股票][台湾] Buffett信徒洪瑞泰教你活用ROE
‧Buffett信徒洪瑞泰教你活用ROE
6大步骤,你也能跟巴菲特一样选到好股票

文◎洪瑞泰口述、张国莲整理

华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的投资实绩令投资人钦佩,本文特别与
《巴菲特选股魔法书》作者、以Buffett信徒自居的洪瑞泰合作,提供活
用ROE的六大应用步骤,投资人只要按部就班执行,就能像巴菲特一样选
到好股票并便宜买进。

ROE是巴菲特最重视的指标,能维持高ROE特性的股票,才是巴菲特最终选
择标的。高ROE就像学生每次考试都考高分一样,例如当A学生每次考试成
绩都维持在90分以上,就代表A学生具有持续考高分实力;而B学生这次考
20分,下次考50分,虽然成绩比以往大幅增加了1.5倍,但实际成绩还是
不及格,而且下次还是可能再考个20分。如果你投资期待的是长期稳定的
好报酬,当然要选择A而放弃B了。

一家企业能维持高ROE,代表从生产、销售、经营、技术、服务、市场占
有率等各层面汇聚的综效优异,股东因此才能获得高额的报偿,这也是巴
菲特会以高ROE为筛选股票核心的逻辑,以下我活用ROE选股的六大应用步
骤。

‧ 步骤1过去5年ROE>15%,否则不予考虑

依据巴菲特在1987波克夏年报中的提示:高获利公司的营业型态,不管是
五年前或是十年前,通常没有太大差别。也就是长年高ROE的公司,不会
是十年前经营纺织业,五年前大转弯做印刷电路板,一定是营业型态稳定
,才能稳定创造高获利。因此巴菲特第一关会先筛选出ROE大于15%以上
的公司。

回到台股上,我曾经根据财务报表统计过所有上市柜公司,过去五年ROE
大于15%的公司,下一年度ROE仍大于15%的机率是70%,证明巴菲特的
好学生继续维持好学生的逻辑是真理。

在高ROE的判断上,建议以过去五年的ROE数字,来判断一家公司是否有维
持高ROE的实力,判断依据为:
‧选择过去五年ROE至少大于15%,若能稳定向上更佳
‧但若过去五年中有两年<15%,或者过去五年中有一年,而且是最近一
年低于15%,则选择观望

TIPS:如何利用网路搜寻ROE?
以查询中碳(1723)ROE为例
查询1 蕃薯藤(www.yam.com)点选「股市」
查询2 于台股代码或名称栏位输入「1723」
查询3 点选财务报表项下「资产负债表」可以查询长期投资、固定投资、
股东权益;点选「损益表」可以查询税后净利
查询4 点选财务分析项下「财务比率分析」可以查询股东权益报酬率(净
值报酬率)


‧ 步骤2盈余再投资率低于40%佳,最高不超过80%

当一家公司营运产生盈余后,公司可以有三种运用盈余的方法,一是配发
股息(即现金股利)给股东;二是买回库藏股;三是拿去再投资。巴菲特
眼中的好学生是指配发股息愈高愈好、再投资愈少愈好。代表公司以现有
营运型态就可以不断赚钱,而不是要靠不断投资才能维持获利,这里所指
的再投资的比率就是?盈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7-04 20:01 |
jessmancool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喔!这真的是非常实用喔~很细腻的介绍!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5-07-15 15:40 |
sang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9 鲜花 x49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的确是很详细,可以用来追踪个股(持股绩效).
谢谢您的提供.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07-24 00:4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169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