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薛桂文/報導】
國內醫師問診時間短,往往未充分了解患者病史,就處方開藥,常違反了用藥禁忌不自知;為此,中央健保局擬訂定「高血壓用藥禁忌管理指標」,如果醫療院所違反比率過高,將核刪給付,提醒醫師注意。
目前許多醫療院所都有電腦系統,可在醫師開藥違反禁忌時,主動示警;但和信醫院藥劑科主任陳昭姿指出,90%的醫院電腦系統只能檢查同一張處方上的用藥,如果患者同時在其他科別看病拿藥,而兩邊的用藥有衝突,電腦將無從察覺。
以高血壓患者為例,若同時有痛風、氣喘、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問題,某些降血壓藥就不能用,以免誘發病情;但除非患者主動提醒,或是醫師詳細詢問病史,否則,多數醫師不太可能翻過整本病歷,開處方時,電腦又不會示警,就可能犯了用藥禁忌。
為此,健保局根據藥品仿單、英美等國的臨床指引、以及國內醫界的高血壓臨床診療指引,計畫針對痛風、低鈉血症、氣喘、慢性阻塞性肺病、二度或三度心臟傳導阻斷、懷孕、血管水腫、高鉀血症等八類病患,訂定高血壓用藥禁忌管理指標。
健保局表示,未來醫療院所使用高血壓藥物有無違反禁忌,將列審查重點,若發現特定院所、醫師,經常處方用藥違反禁忌,將了解其原因,嚴重者可予以核刪給付,要求改善。
為恭醫院院長謝士明表示,用藥禁忌還分「絕對」、「相對」兩種,其中,絕對禁忌的藥一定不能用,如孕婦使用某些高血壓藥,就屬絕對禁忌;而相對禁忌的藥,可視病患情況考量,像痛風病人用硫氮類利尿劑易發病,但若其他降壓藥都無效,只有這種藥有效,只要控制劑量,未必全然不可用。
【2005/06/03 民生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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