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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 学步车 伤害几时休?
【王国新/大阪大学医学博士】
今天在诊间又遇到一个学步车事故,因为大人一时疏忽,以致小孩连人带车从楼梯上跌下来,造成头部外伤和锁骨骨折。
小朋友约莫一岁左右,正是跌跌撞撞的学步时期,很多父母习惯上会使用学步车,以为可以帮助小孩学习步行,其实效果有限,反而因学步车难以控制,导致事故频生。
学步车最常见的事故是翻车,或连人带车跌下楼梯,造成头部外伤及骨折,其他如被零件割伤、闯入厨房遭烫伤等不胜枚举,因此2003年加拿大儿童安全保护组织建议立法禁售,经过一年的统计和研究,发现每年有超过一千名幼儿,因为学步车而受伤,于是在2004年4月明令禁止。
对于学步车安全性的疑虑,中国大陆的国家质检总局也在2004年发表抽查结果,其中儿童自行车抽样合格率为23.5%,儿童推车抽样合格率为75%,儿童三轮车合格率为25%,至于婴儿学步车则是全部不合格!
在国内,台南市政府也于2000年,抽查市售商品标示较有问题的商品,发现以婴儿学步车的不合格率最高,达70%,其次是文具用品类22.7%,家电类21.5%,要求消费者购买时应特别注意。虽然如此,学步车仍然大行其道,在百货公司和大卖场展示,仍是新生幼儿最热门的商品,显然我们的安全教育不够普及,而相关法令缓不济急,显露政府部门,对维护社会大众安全的态度,还不够积极。
根据预防医学中阐述,事故伤害防治的基本策略在于三E:Engineering、 Education、 Enforcement,也就是从种种事故伤害中收集资料、研发各种保护措施(Engineering)、推广安全教育(Education)、再明令执行(Enforcement)。
过去针对机车车祸,头部外伤死亡者众,而有强制配戴安全帽立法,大幅降低死亡率,但车祸数量并未减少,接着进一步有减少机车数量之议。而今针对学步车事故,应比照加拿大做法,结合统计、研究、教育和执法,让社会大众能按部就班、心悦诚服地接受政府对于安全维护的美意。
【2005/03/12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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