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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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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某些先進國家能證明死刑的存在對於犯罪之預防並無太大作用,
但是並不代表台灣也是如此。如同那些先進國家會去參加選舉投票的都是知識份子,而台灣恰恰相反。

至於法律是不是正義......

哈~哈~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0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21 05:00 |
ibigf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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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誤判的前提下 表情
我贊成廢除死刑而修改成"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應報刑 表情
就是加害人會回收自己所施加在被害人的任何"手法" 表情
而且執行者是(單一或所有的)被害人或其家屬 表情
如果被害人或其家屬下不了手或宥恕加害人 表情
那麼其他人應該無話可說 表情

以上只是俗到爆的凡夫俗子的己見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1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5-21 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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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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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ibigfat 於 2010-05-21 06:11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在沒有誤判的前提下 表情
我贊成廢除死刑而修改成"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應報刑 表情
就是加害人會回收自己所施加在被害人的任何"手法" 表情
而且執行者是(單一或所有的)被害人或其家屬 表情
如果被害人或其家屬下不了手或宥恕加害人 表情
那麼其他人應該無話可說 表情

以上只是俗到爆的凡夫俗子的己見 表情


試問,強制性交罪如何收場?表情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1 回到頂端 [7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21 06:24 |
ibigf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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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冰咖啡大大~

那是屬於被害人或其家屬下不了手的情形之一 表情
關於配套措施我也想好了 表情
那就是~ 表情
沒收或銷毀犯罪兇器 表情 表情

呵呵呵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73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5-21 06:55 |
Dragon-Q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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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洪灋 於 2010-05-20 23:5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黃榮堅,《刑罰的極限》
所謂正義,和所謂的善良相類似,都必須經過利益衡平的考量才有其客觀的標準。如果沒有經過利益衡平思考的經驗,就要說自己所主張的利益是正義,那麼這種所謂正義感的滿足,充其量也只是滿足私刑的情緒上的欲求而已。這種情緒及口號的正義,事實上是客觀意義的正義的最大敵人。
從法治國家的標準而言,一個刑法的立法,如果無助於其目的的實現,不能保護所要保護的利益,那麼這一個法律本身的存在就是一個違法。


間接對立法院法冷箭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21 11:13 |
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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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洪灋 於 2010-05-20 23:5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黃榮堅,《刑罰的極限》
所謂正義,和所謂的善良相類似,都必須經過利益衡平的考量才有其客觀的標準。如果沒有經過利益衡平思考的經驗,就要說自己所主張的利益是正義,那麼這種所謂正義感的滿足,充其量也只是滿足私刑的情緒上的欲求而已。這種情緒及口號的正義,事實上是客觀意義的正義的最大敵人。
從法治國家的標準而言,一個刑法的立法,如果無助於其目的的實現,不能保護所要保護的利益,那麼這一個法律本身的存在就是一個違法。

   * 2010-03-16
    * 中國時報
    * 【陳嘉銘】

死刑存廢議題爭議得沸沸湯湯。支持廢死的主張者,或檢討運動 論述策略、或抱怨民眾情緒反應,讓他們失去討論空間,卻比較少見到他們藉此機會重新檢討自己的信念。

     廢死運動的主張特別針對生命和死亡的特性,例如神聖、無限、終極、無法補救等,給予死刑完全不同於其他刑罰的地位。因為這些生命和死亡的特性,廢死運動者主張,如果能夠以其他刑罰(永久隔絕)或方法(減少貧窮),取代死刑的意義或效用,就該以別的刑罰或方法代替。

     同時,廢死運動者也常常主張,死刑無助於嚇阻、減少殺人案。我認為問題的癥結其實正在這裡。如果沒有這個主張作基礎,廢死論者有關生命特性的主張,都會反過來絆倒自己。

     如果統計上發現,執行一個死刑犯,可以嚇阻、減少五件殺人案,那在選擇執行與不執行之間,就是在選擇一個死刑犯死,或是五個受害者死。差別在於,一者是你透過國家之手積極同意殺人,一者是你消極地放任加害者殺人。即使我們同意生命是神聖、無限、終極和無法彌補,選擇不積極執行死刑,而讓五個人死於殺人案,等同於選擇,消極殺戮五條神聖、無限、終極和無法彌補的生命。

     這樣的統計,並非憑空杜撰。二○○三年有兩位經濟學者(Mocan&Gittings),使用美國司法部門的各州資料,得到這個結論:每多執行一件死刑,減少五件殺人案;每多一件減刑,就增加五件殺人案,每移除一件死刑判決,增加一件殺人案。他們的數據,後來也有學者為文反駁。我們可以預見這場資料與統計的辯論還會持續下去。

     我要說明的是,廢死論者的絕大多數主張,仰賴於這個需要檢證的命題:死刑不能嚇阻殺人案。

     今天假使執行一個死刑犯,確實可以嚇阻減少五件殺人案,我們同時考慮廢死論者常提的司法錯判可能性,以及採取替代死刑的社會方案。

     假設今年要執行死刑二十個殺人犯,其中司法會錯判四個。沒有廢死刑情況下,假設每年殺人案約五○件,而國家錯殺四人,我們可得出死亡總人數七○人。廢除死刑的話,殺人案件會變成20×5+50=150件,死亡總人數一五○人。政府選擇作為與不作為,可預見的社會後果,不廢死刑死七 ○人相對於廢死刑死一五○人。即使我們改善了社會,死亡案件從每年五○件壓低到二○件,死刑犯變八人。此改良社會,可預見的執不執行死刑的後果,不廢死刑死二八人相對於廢死刑死六○人。

     我們瞭解計算死刑的社會功效的危險性,所以不是要以死刑來減少搶劫、偷竊或強姦等非殺人案,這些刑案或許都比不上單一生命神聖性。可是我們這裡比的是同樣神聖的人命vs.同樣神聖的人命。而且是無可迴避的選擇。無論「無法殺人」是如何高貴的人性表現,廢死論者都無法圓稱自己是不殺人的人。多數司法官無法積極支持廢死,因他們代理社會在第一線親手承擔做兩種殺人者的嚴酷選擇壓力。

     當廢死論者願意承認自己寧願選擇消極地殺死一○○人,而非積極地殺死二○人,新的討論議程才將要開展。為什麼積極殺一人比消極殺五人,更無法被接受?統計科學的道德位階為何?台灣關於死刑的統計研究在哪裡?


人生不怕敗,只怕殘。

讀書不是為了受罪,而是為了更好的活著。

讀書苦,貧窮更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5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10-05-21 20:07 |
luciferydog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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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作者的論述所犯的繆誤是很簡單的,以數學舉例,無限大是不能拿來作等量公理的計算,以對功利主義批判的羅爾斯正義論就有很精確的論述!

簡單的說該作者用國小算數來討論人生的智慧,用實證資料來作為反駁一個控訴實證社會錯誤制度的基礎,(反對死刑的前提之1是誤判,誤判還能有正確的誤判數字出來嗎????假設該作者認為嚇阻率是1:5,那我主張誤判率是100% 誰大呢??該作者的假設很明顯是認為誤判率的斜率一定比嚇阻率的斜率小,先不要說這樣的假設是否有根據還是該作者的直覺,就算有根據也要考慮到時間因素,難道他能證明該斜率是固定的嗎??也就是說每個時間點的斜率都不會變動嗎???十年前是這樣十年後也是這樣嗎????)

當然社會科學之所以在我國還不能啟蒙,就是有太多人還是習慣依賴直覺來解決問題,想想黑格爾的正反合、康德的作為自我的存在、笛卡爾的我思我存在、尼采的超越超人、維根斯坦的語義邏輯,通通是跟直覺作對的結晶,來到這個世界本來是空的,何必要被前面人所施加的意志綁住了呢??

從原理思考才能根本的得到屬於自己的智慧!

到底施以刑罰的目的是甚麼?????死刑是不是能有效的達到這個目的,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在經濟學很喜歡舉的例子,巴黎政府為了造福一般人民所以規定全市房屋的租金不能超過一個固定的限度,政府這個政策的目的是為了那些平民著想,也避免房東不斷提高租金導致平民租不起房子,結果是制度完全的失敗,因為他是正面去對抗人自私的心理,他自大的認為政府的政策一定可以高壓控制人民自私的心理,所以政府以粗魯地行政管制介入了市場機制,沒想到房東乾脆不租出去,因為租金還付不起房屋的維修費......

這個故事堪稱社會科學的經典!

從政治學來說,我們思索一個制度應該要用人民自私的心態來對抗人民、借力使力因勢利導,而不要靠蠻力,治人民如治水,應當疏通而非圍堵,了解水性利用水性才能弭平水患而又利用到水利。否則要消滅犯罪實在太容易了,把全世界的人都殺光,保證犯罪率為0!

然而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這件事,其實對真正犯下罪惡的犯罪者而言,當他能正正當當面對死亡時,其實說不定藉由這些過程使他已經悔悟解脫了,死刑又豈無他作為人世的一種功能.......

只是到底要經過多少人生的悲歡離合及人世的勾心鬥角,才能慢慢生就一顆清澈明鏡的心,誰能保證我們的法官們都具如斯之能???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7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22 05:14 |
共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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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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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死刑是有存在的必要,憑什麼受害者家屬要原諒兇嫌?
死刑廢除了~終身監禁的費用是全民買單
一位受刑人一年平均花費台幣20萬,假如說某位被終身監禁的受刑人入監執行時是40歲
關到死...要花多少成本?(請各位在算算全台灣各地的監獄同樣受終身監禁受刑人有多少?)
而且受刑人被關到監獄...去翻翻監獄行刑法的規定
包吃(伙食不錯)包住(環境優美)又包醫(有戒護外醫、保外就醫...等)
每個月還有勞作金可領,每天還規定運動、有時又還有文康活動,這種日子給那種罪該萬死的死刑犯度過餘生簡直是過太爽
(小弟有很多親戚都是再從在監所管理員,所以多少知道上面那些消息)
重點是,我國執行死刑還可以先打麻醉,已經夠人道化啦!那些冷血殺人變態在殺人前有給被害者上麻醉嗎?
最後用個很芭樂的比喻...
今天那些贊成廢死的人,換作是他身邊最親的人被大卸八塊、死無全屍,看他還支不支持廢死


我的目標
最終目標:三等考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7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22 13:16 |
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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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uciferydog 於 2010-05-22 05:1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該作者的論述所犯的繆誤是很簡單的,以數學舉例,無限大是不能拿來作等量公理的計算,以對功利主義批判的羅爾斯正義論就有很精確的論述!

這應該就是廢死與支持死刑不可調和處,一個認為生命權神聖不可侵犯、不可量化,

一個認為是可以承擔的風險,

實際上每年因交通意外死亡的人數,應該是遠超過現今台灣因誤判死亡人數,

我們都能因為交通帶來的便利,而承擔風險,為何不能因為死刑帶來的殺人犯的減少,而承擔風險,

另一方面現今刑法早己無唯一死刑罪,要誤判死刑得經過法院三審,外加非常上訴,
還有聖人般的廢死團體在護航和取證的科技進步,真的要誤判到死刑,真的很不容易,

而相對的被殺人犯殺害的被害人,那來這麼多的層層保護,除非有錢到可以請保鑣,請衛星定位監控,
一但被殺害,就只剩殺人犯在法官面前,表演鱷魚的眼淚,而天真的法官往往相信它有悔意,而輕判,
而且要是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故意殺人,而判過失殺人的話,刑期更是天壤之別,
故意殺人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過失殺人則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所以是小老百姓還是支持死刑,減少一般犯膽大包天成殺人犯的可能,
今天要是貪污治罪條例還有判死刑的可能,相信也沒那多人敢污敢亂搞那多錢的。

廢死真正的優勢是在防止官方草菅人命,
今天除非台灣不幸和香港一樣,回到極權時代,官方草菅人命風險大增,確實有廢死的必要,

否則民主時代,官方草菅人命風險不高,又有精確司法的路可走,法學先進的日本、美國也朝著這樣的方向,
況且實行廢死的國家,有那個國家的治安比得上實施死刑及鞭刑的新加坡?


[ 此文章被凡思在2010-05-23 01:23重新編輯 ]


人生不怕敗,只怕殘。

讀書不是為了受罪,而是為了更好的活著。

讀書苦,貧窮更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8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10-05-22 2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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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靖協守襄陽城,蒙古逼大宋百姓站在第一線攻城,守城將領呂文德怕蒙古奸細裝作百姓混進城,故下令射殺。
(設攻城的大宋百性大多是奸細)

立場一:哪怕裡面真的有大宋百姓,為了大局,誤殺也得殺。
立場二:好人怎麼可以誤殺!











太閒......我到底在幹麻表情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9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22 2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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