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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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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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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ierfa 於 2012-04-26 19:58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可是,既然要基於他共有人濃厚的感情因素(ex:祖產)、現實上的使用狀況因素作考量,而認為可類推適用共有人之應有部分優先承買權,為什麼當第三人是土地使用人時(土地法第107條之優先購買權人)又使共有人得優先順序排列其後?這個時候對於共有人濃厚的感情因素又只保護了一半,為什麼呢????

土地政策的制定,是以地盡其利、地利共享為其核心。
土法34-1,旨在解決共有人間,易因權屬複雜、意見分歧,造成之利用上的障礙,即為解決地不能盡其利之問題。
而土法107,賦予承租人之優先購買權,因為土地因承租人承租耕地並為耕作使用,而使「該土地己為相當程度之利用」,即無保護耕地共有人,使其購買他共有人之應有部分之需要,故此時土法107之優先購買權應較土法34-1為先,進一步促使所有與利用合一,較符合「地盡其利」之目標。

~才疏學淺、疏漏難免,請各位先惠予指教~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0 樓] From:臺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30 01:34 |
aibasho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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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題民法問題想問一下:

1. 下列有關行為能力的敘述, 何者正確? A.無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

受意思表示, 應得法定代理人的允許 B.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

的允許, 所為之單獨行為, 無效 C.民法對於無行為能力人純獲法律上的

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 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法律行為, 已設有明文規定

D.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 不得代受意思表示, 但得代為意思表

示. 答案我知道是B, 我知道A和C是錯的, 想問D是錯在哪裡?

2. 下列何種契約不是要式契約? A.一般保證 B.人事保證 C.終身定期金

D.合會. 答案為什麼會是A? 我知道B是要式契約.

3. 甲男乙女未為婚姻登記而共同生活時, 乙女懷有胎兒丙. 就三者的法

律關係,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出生後, 乙須為認領, 丙始成為乙的婚

生子女 B.丙出生後, 甲於認領前死亡, 丙得向甲的繼承人提起認領之訴

C.丙出生後, 甲認領丙的效力, 於甲為認領時起生效 D.丙出生後, 經甲

認領, 乙 丙皆不得否認. 答案我知道是B, 想問的是其他三個答案是錯

在哪裡?

以上問題, 若可從法條直接找出答案者, 就寫某法第幾條之類的, 若不

是的話請直接敘明理由. 若無法回答所有問題, 就知道的部分來回答就

可以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2-06-06 13:08 |
lhappygirl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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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請教樓這二題民法

甲男與乙女結婚,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婚前積欠銀行300元債務,乙婚前有100萬元現金,甲、乙結婚十年後協議離婚,離婚時財務狀況為:甲婚後購買房屋價值1000萬元旦抵押借款200萬元;甲用婚後收入償還婚前債務300萬元完訖,銀行存款上有500萬元;乙因婚前存款所生利息為10萬元,因繼承取得500萬元。請萬甲、乙離婚後,關於財產應如何處理或主張】

a 乙得向甲請求給付795萬的剩餘財產分配

b 乙得向甲請求給付805萬元的剩餘財產分配

c 乙得向甲請求給付635萬元的剩餘財產分配

d 乙得向甲請求給付540萬元的剩餘財產分配

答a

用婚後財產償還婚前財產不是也要把他算入婚後的嗎
那為什麼300萬債務不是算入婚後的債務丫…
所以甲部分應該是1000-200+500-300
而他解答中300萬是加的耶,當成婚後收入
為什麼不是當婚後負債而是收入???

2.甲男乙女為夫妻,乙竟與丙男通姦而生下一子丁。甲、乙離婚後,乙與丙結婚,丙與丁之關係為:?

答: 直系姻親

是不是因為丁是推定為甲、乙的婚生子女,所以即使乙、丙結婚也不能用準正
準正是用在如果二個還沒結婚未婚生子,經結婚就準正
如果這種情況,就不行用準正變成乙、丙的婚生子女嗎??
即使乙、丙結婚了丁還是算甲、乙的子女,所以與丙是
血親的配偶
所以是直系姻親?


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6-14 13:21 |
少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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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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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法第21條
國營鐵路,除以客貨運輸為主要業務外,得
辦理左列附屬事業:
一 有關鐵路運輸之碼頭及輪渡運輸。
二 有關鐵路運輸之汽車接轉運輸。
三 有關鐵路運輸必需之接送報關及倉儲。
四 有關鐵路運輸與建築所需工具、器材之
修理及製造。
五 有關培養、繁榮鐵路運輸所必需之其他
事業。

不懂的地方是一 ~ 五項裡的內容...
例如碼頭及渡輪如何成為與鐵路運輸有關的附屬事業?
其他項也依照上述不懂的地方

麻煩各位前輩了
因為只有錢買三民整套書籍 沒錢買函授DVD..所以很努力自修找方法


鐵路法第26條
國營鐵路運算率計算公式
不懂的地方是書上說:
單程票價 : 按票價乘以起迄區間之里程,並將尾數進整
去回程票價 : 按各級列車單程票價乘以90%,並將尾數進整後加倍
可以麻煩幫我舉實例運算看看謝謝..還有尾數是四捨五入嗎?
單程及去回程都麻煩各舉一簡單實例算算看..
謝謝大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3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3-29 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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