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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by650310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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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ai0913 于 2009-11-22 12:38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法务部长影响死刑的执行
死刑已经确定,却不执行,
不尊重司法的判决
这些"专家"的官员.不知何时才会学会尊重司法
该死的都还没死,司法却已死了表情

但小弟还是会为人道团体,继续祈祷的
因为我只是一般人.不是专家,表情



该死的都还没死,司法却已死了<==司法已判自己死刑了.

在保障该受判决人之人权时.莫忘被害人之人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03 18:42 |
Dragon-Q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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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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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敢说枪毙一个犯罪行为人是公平正义?谁能说不枪毙一个犯罪行为人是人权之维护?
没有人说得清楚,因为在判断是否予与极刑的主体是人且制定法律的也是人,就一个人
等价值判断难道绝对是正确的!当然不是(所以有人说法官都是当重业的->传闻证据
)光是这点就不了了之~~~ 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03 23:44 |
ifu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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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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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如何说,要执行的话受执行者 的家属一定难过。但是不执行的话一般人民却得养受刑者一辈子,是一辈子喔。如果一个人都不想工作或不愿工作的话,将来要国家养的人又多一个方法啦。所以就算是不执行,过边的配套措施可要好好的想一下的啦~~~。之前就有人说要受执行者 工作养被害家属一辈子,可是好像要把一位重刑犯纵放去工作的话,我想一起工作的人可能会怕怕的吧,而且人犯工作还是要有人看管吧?这样所付出的人力应该会比现在跟吃力吧?种种的问题~~~唉不知吔~~~。不然公投好了,你们说~~好不好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04 11:17 |
芸淡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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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同意。毕竟这是有关全民的安全问题。
看了很多大大们的意见,对最近又受关注的死刑执行问题
小女有新的想法,死刑可以不执行但是不能废。
因为死刑的存在有一种镇定人心的效果,虽然知道可能不执行,但是有这个规定多少还是可以让多数民众安心。
死刑不执刑也一定要有适合的配套措施,不是几个所谓的专家学者所订的,而是要让多数民众能接受的(至少要7、8成吧)

还有,小女可以了解不同的想法,但请不要说因为这是世界潮流所以台湾一定要跟进。放屁。(失礼了,不好意思。)


世界的原理是缺陷,不是永恒的完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04 11:37 |
洪法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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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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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要学着看正反两面,以下试着说说执行死刑的一些想法。
1.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杀人了,如果我们也同他一般把他杀了,其实就结果来说,我们是和他一样的,因为那同样都是杀人行为,差别只在于,我们是披着正义的外衣杀他罢!如果,我们像他杀别人一样,也把他杀了,那我们心里那种想杀人的恐怖邪恶想法不是和他一样了吗?不是吗?
2. 既然被害者家属那么忿恨难消心头之恨,是不是请家属,或是那些赞成执行死刑的官员或立委,亲自到刑场执行死刑,亲自拿着枪,近距离往死刑犯的头部开一枪,然后看着子弹从颜面穿出后,整个脸破个洞、烂掉,鲜血大量喷出来的惨样。这样的死样,应该和被害人当初被虐杀时差不多惨吧,所以是不是家属看到后,会很爽,觉得终于报仇了才是。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家属他们敢杀,敢看,或想这么做吗?一般正常的人有谁是想这么做的吗?虽然这是依法令执行的行为,但这是杀人耶!杀人耶!一般人敢去杀吗?而且还会让对方死得这么惨耶。葬仪社的的人看了都不敢接,因为脸都烂掉了,要怎么化妆啊?用白胶黏得起来吗?怎么修补啊?还有,知道有多少执行枪决的法警,后来都疯了吗?杀了这么多人,看了多少惨死样,沾了多少血,抬了多少尸体,拿了多少杀人后的红包,要不疯也难。你有着深仇大恨的家属,或是讲得义愤填膺的立法诸公都不愿去杀了,叫一个最最最低等的法警公务员去杀,真的是好冤啊!这不是杀鸡杀鱼,是杀人耶!是把一个活人杀成、弄成那副恐怖的死样耶!要你,你敢杀吗?
3.万一误判怎么办?国家杀人就会比罪犯杀人正当吗?我们应该是宁可少杀一人,而不要错杀一人啊!想想其他替代方案吧!人还活着,总还有返还的余地。就算要暂时花纳税钱养他,总比把他杀成那副死样,却发现杀错人来得好吧!
表情


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3 回到顶端 [44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3-14 01:33 |
冰咖啡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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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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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

别傻了,那只是政客耍弄人民的东西......

大家还记得防卫性公投这东西吧!? 有过吗?当然没有......

但是国家有因此而不买军购吗? 并没有,还不是照买......

搞公投这东西,爽到台上的一堆政客,浪费百姓的时间和钱财......

说白点就是:「爽到你(政客),甘苦到我(百姓)」(台语)


[ 此文章被冰咖啡在2010-03-14 14:35重新编辑 ]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14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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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啥要为这个无解的东西大伤和气!!人评价的东西是否死刑三审定献,
是按什么确定??就比例原则阿!谁?有谁可以完全说出比例原则之标准
?....不过话说前法务部长在吾人眼里可以说是值得敬佩,坚持己念
不为五斗米折腰(虽然不只五斗啦)的"精神",或许是只动嘴的某些人
不能有之情操吧;然而敬佩的原因,想大家都知道学学说的痛苦,既然学
到最后要选其一来杀题用的,连自己支持的学说都不勇而捍卫,不啻是白
学一样,仍是个迷途中的羔羊...虽然前法务部长做了一个很令人匪夷
所思的行为,但其中有其珍贵之处~~~~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14 14:13 |
芸淡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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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跟前部长的想法不同,不同我们家都很佩服她是一个有胆识的人,由始至终坚持自己的理念。 表情
更何况我还常去她弟弟的诊所看病哩~(看的不错,还免费帮我挤痘痘^^)
只能说大家失去了一位好官员…


世界的原理是缺陷,不是永恒的完美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14 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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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法: 死刑已经很久没执行了,渐渐也都没有人会去注意这议题。这次为什么又会浮上媒体版面你知道吗?还不是因为某立委搞婚外情跟人家上宾馆,使得自己名声不好慢慢失去政治舞台,于是他就藉此机提起死刑执行问题来吵新闻,搞得天翻地覆的。整件事根本没什么大不了,但却搞得一堆对立,最后得利的还不是那个差劲的出轨立委,上了新闻版面!^^, 送您 5 雅币

我支持立法委员至少应有法律系始得为候选权之限制 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2 回到顶端 [4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15 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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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对死刑的议题采正面的看法
不论是否有心人炒作.
但这个死刑的存癈问题,本来就要解决
并非很少人注意,就可以慢慢拖,
如法务部长说的一样.让大家慢慢的适应暂不执行死刑观念
个人会比较赞成黄次长所言.对于定钀的44名死刑犯
除了另定法律外.不然就要执行,
如欲以终生监禁代替死刑.
不管是对加害者或被害者.甚至对监所.
这并非是一种慈悲,而是一种残忍
一个没有未来的生命.有谁能驾驭呢?

如要癈除死刑.那就慈悲一点.给个无刑徒刑就好了
如果不癈除死刑.那也慈悲一点.给个痛快.结束错误的今生吧
!表情
对前法务长坚持理念及下任法务长的勇气,,予以正面表扬.表情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9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03-15 1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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